中央城区(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
居民生活用气发卖价格
和非居民用气发卖价格
双双贬价
今日上午(12月31日)经遵义市公民政府赞许,市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调价文件,从2020年1月1日起,中央城区(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居民生活用气发卖价格和非居民用气发卖价格双双贬价。
居民用气价格下调
遵义市政府在听取听证会和社会各界见地、建议后,综合考虑遵义市实际情形,将实际定价区域居民生活用气配气价格和非民用气价格下调为0.84元/立方米,并同步降落居民生活用气发卖价格。
个中:第一、二、三档阶段价格分别下调为2.53元/立方米、2.99元/立方米、3.80元/立方米。整年降幅达25.59%。
其余,根据现行阶梯宇量实行情形,调增了“独立采暖用气”宇量。个中:第一档用宇量上调为2900(含)立方米以内,第二档宇量上调为2900至3900(含)立方米之间,第三档宇量上调为3900立方米以上。与此同时,还对城乡低保户、屯子五保户家庭每年每户设置的免费宇量进行上调,由原来的60立方米/户年调增为72立方米/户年。
降落非居民用气价格
这次调价事情还降落了中央城区非居民用气价格。调价文件表明,从2020年1月1日起,中央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发卖价格下调为3.14元/立方米,待冬供期结束后(4月1日),再根据气源采购价格变动情形实时联动调度。
非居民用气用户是指:除居民生活用气以外的其他用气,包括商业用气、工业用气。如学校、福利院、厂矿、酒店、餐饮业等。
遵义市发展改革委哀求,全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及时对价格变动前后气表所对应宇量的抄清事情做好统筹安排。同时,应按规定韶光和幅度实行贬价政策,不得推迟实行韶光和扣留贬价额度,不得采取虚增用宇量、不合理取消或扣减既有价格折让等办法,变相提高非居民用气发卖价格。同时妥善做好干系事情衔接,自觉掩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
(遵义、遵义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