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肖建军违反政治纪律,假造、转移、隐匿证据,并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心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明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道实行公务的礼金,接管可能影响公道实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财产;违反群众纪律,危害分外群体的合法权柄,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梦想享乐、追求低级意见意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权益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干系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肖建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空想信念尽失落,初心义务尽丧,滥权妄为,将商品交流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
迷信关系,迷恋物欲。
利用权益和职务影响,在工程承接、学位申请、案件查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造孽收受巨额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罢手,尤其是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无戒惧,性子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明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公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建军开除党籍处罚;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罚;终止个中山市第十四次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审查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石岐双开折叠门_中山市石岐区党工委副书记干事处原主任肖建军被双开妄图享乐追求初级趣味 滑动门

肖建军简历

肖建军,男,汉族,1977年7月出生,江西萍村落夫,在职研究生学历,1999年9月参加事情,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9年9月至2006年3月,历任中山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培植室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

2006年3月至2008年8月,任中山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副主任科员;

2008年8月至2011年11月,任中山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副主任;

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山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主任(副处级);

2013年12月至2016年7月,任中山市石岐区党工委委员;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任中山市石岐区党工委副布告;

2017年6月至今,任中山市石岐区党工委副布告、办事处主任(2019年9月被免去中山市石岐区办事处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