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问政一

主题:蒙自世源广场停车场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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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jodeildr”在“今日蒙自官方网络问政社区”发帖称:

蒙自世源广场停车场以前停车一贯不收费,现在溘然间开始收费,许多车主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收费,等去开车的时候停车久的须要交几百上千元的停车费。
由于开始收费并没有关照,进停车场的杆也没有装好,没有标识提示收费韶光价格,找他们理论,他们说入口有一个不随意马虎让人创造的牌子提示收费,该牌子在入口并且是在转弯上坡的地方挂着,这种明显是坑人,不是不给停车费,在开始收费的时候,有些车是之前没有收费就开进去的,在开始收费时,该当关照车主开始收费韶光,像此征象明显是坑人,希望有关部门为我们做主。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答

网民朋友,您好!

您反响蒙自世源广场停车场收费情形的问题我局已安排司法职员进行调查,经我局调查理解,世源广场于2021年5月15日在停车场三个进出口处粘贴收费公示牌,公示于2021年6月18日开始按公示牌上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
对付6月18日收费前停放在停车场内并停放多天的车辆,该公司给予了5—7折的办法处理。
蒙自世源广场在停车场处安装有停车收费公示牌并对外进行公示,收费按照公示牌标准履行。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政府定价的经营做事性收费目录清单》和《云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做事性收费目录清单》。
蒙自世源广场停车场的收费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的经营做事性收费项目价格,是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结合您反响的问题,在今后事情中,我局将加大对停车场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并督匆匆严格按收费公示进行收费。
感谢您对我局事情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康健、生活愉快!

网络问政二

主题:学海路两处红绿灯开放韶光较短

网友“ckeugydg”在“今日蒙自官方网络问政社区”发帖称:

如图所示的该两处红绿灯只有每天下午6点旁边开放一个小时,别的韶光都是停用,因人流车流较大,停用期间较拥堵,给过往车辆行人安全造成交通隐患,望干系部门尽快处理,切实办理问题。

蒙自市公安局回答

网友,您好!

因学海路与南湖南巷路口、学海路与鱼水路口交通信号灯刚建成,很多驾驶员还不适应,因此,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目前只是在高峰时段启用交通信号灯,别的时段启用黄闪,一段韶光往后将会过度到正常的24小时启用交通信号灯。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事情提出见地和建议。

网络问政三

主题:取消林茂源小区门出入口停车位。

网友“qhncvopl”在“今日蒙自官方网络问政社区”发帖:

随着城市的发展,永善街与振兴路车流量逐渐增大, 由于林茂源小区出入大门口小,小区门口至永善街与振兴路交叉口只有20多米间隔,永善街本身又窄,道路两边都设置了停车位,设置的公共停车位靠小区出入口间隔太近,并且周边卖车的新车停车又多,公共停车位变成了卖车的停车场,导致长期占用公共资源,让公共停车位不能发挥其公共代价,使小区出入的视线被停车遮挡了,小区住户出入安全得不到保障,随意马虎发生交通事件。
若往后永善街与振兴路设置交通信号灯,这里设停车位就更不合理了。
不要由于可以多收取停车费而使小区住户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现在同一排的水纹花园小区已经取消了门口停车位,我们小区门比水纹花园门口还小,乃至还涌现几次交通事件。
我已多次反响。

根据以上诸多缘故原由,特向有关部门要求:

1、取消林茂源小区门出入口旁边停车位。

2、卖车的长期占用公共资源问题。

蒙自市城市综正当律局回答

我局于2021年7月7日早到实地现场勘察,汽车发卖商的新车长期停放在公共车位上,存在擅自占用公共资源征象,给市民造成了停车难的问题。
我局事情职员已找到发卖商,奉告其已违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将批准建成或投入利用的停车场改做他用,或者故意毁损、移动、占用、涂改道路停车泊位举动步伐等交通举动步伐的,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并责令经销商于限期内把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车辆全部移走。

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哀求及现场勘察情形,我局将安排职员取消林茂源小区大门两侧的4个停车泊位。

感谢对城市综正当律事情的理解和支持,顺祝事情、生活愉快!

网络问政四

主题:聚乾城市广场到底什么时候交房?请有关政府部门帮忙监管!

网友“ipdqtggw”在“今日蒙自官方网络问政社区”发帖:

聚乾城市广场,说好2019年年底交房,结果过时,前久又说2021年6月份交,现在都已经7月份了,一拖再拖,家里的孩子上学都没有住处,请政府有关部门帮忙进行监管。
现在门口都成违规停车场了。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培植局回答

ipdqtggw网民朋友:

你好!
市住建局收到你在网络问政平台上反响的信访事宜,转由蒙自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央调查落实。
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形

聚乾城市广场项目位于蒙自市富康路1、3、5号,属于我市2015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履行主体为蒙自海阳房地产开拓有限公司。
该项目净用地面积18519.25平方米,共5幢单体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07528平方米。
目前,项目主体已经基本落成,消防、景不雅观绿化、灯光亮化、水电、电梯、门窗、装修等工程因资金问题未能启动,基本处于歇工状态。

二、见地建议

你所反响的问题,蒙自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央安排事情职员进行理解。
聚乾城市广场培植单位为蒙自海阳房地产开拓有限公司,由于该公司自身的问题造成债务轇轕、条约轇轕,加之房地产市场发卖竞争激烈,受房地产市场整体环境的影响,至今无法正常施工。
对此,蒙自市委、市政府已成立事情专班组,待事情专班组根据调查情形,研究干系方案上报市委、市政府后,根据债权债务进一步采纳事情方法。
你所反响的问题,建议走法律程序掩护自身的合法权柄。

感谢你对聚乾城市广场项目进展情形的关心、关注,对我们事情的支持和理解。

笔墨整理:李芸莲

编辑:粟 燊

校正:张艳娥

责编: 李 唐

审核:杨 青

总编:杨学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