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
玉林公安局一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双开”。
玉林市通报2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范例案例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1、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3年5月至2018年7月,林斌在任玉州公循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分管治安大队职务上的便利,接管他人拜托,为辖区内存在的涉赌、涉黄等违法活动供应保护,单独或伙同他人造孽收受好处费共计353.9万元,个中林斌个人分得261.3万元。此外,林斌还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存在违反政治纪律、中心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明纪律等问题。2019年8月,林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罚,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法律机关依法处理。
2、容县国土资源司法监察大队协管员苏策聪充当造孽采砂团伙“保护伞”问题。2018年12月,苏策聪先容节制打击造孽采砂行动信息的容县国土资源司法监察大队南片中队司机陈某某(另案处理)给造孽采砂点经营者刘某某认识,并约定陈某某为刘某某的造孽采砂点躲避干系部门打击供应帮助。苏策聪从中收取了陈某某和刘某某所送钱款共计2800元,并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9年11月,苏策聪受到党内警告处罚。(玉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