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理解,2016年9月30日,民工杨义、夏达勇、陈斌、刘军等21人到贵阳乌当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郑维江承包的贵阳乌当区东风镇贵阳市女子逼迫隔离戒毒所铝合金门窗工程项目拖欠人为。
经查,该工程由郑维江于2016年5月份,以个人名义在贵州金诚富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法律人陈洪金处承包贵阳市女子逼迫隔离戒毒所铝合金门窗工程项目。工人人为按每天所做工程量打算,但郑维江从2016年5月份承包工程开始至2016年9月份期间,共计拖欠民工杨义、夏达勇、陈斌、刘军等21人人为119258元未支付。后贵阳乌当区劳动监察大队对郑维江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但郑维江一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2016年10月21日,贵阳乌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交贵阳乌当公循分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随即展开调查取证,达到备案条件后,于2016年11月21日对该案备案调查。
随即,贵阳乌当公循分局治安大队侦查员对郑维江展开抓捕事情。因郑维江常常在外地,一贯未被抓获。侦查员多次打电话与郑维江本人沟通、劝解,2016年12月23日,郑维江本人到贵阳乌当公循分局治安大队投案自首,经对郑维江进行扣问,证明其拖欠农人工119258元劳动报酬未付的犯罪事实。民工和郑维江在侦查员的见证下,核对所欠人为的详细数额,终极达成所欠人为是119258元。
郑维江提出,他自身没有能力支付这笔人为,只能向亲戚借钱来付人为。侦查员搜聚了民工的见地,民工表示赞许。外出借钱期间,侦查员一贯电话联系郑维江,但郑自称在外地找钱,并谢绝来公安机关。多次关照无果后,贵阳乌当公循分局治安大队侦查员于2017年1月13日对郑维江上网追逃,并开展抓捕。
2017年1月16日侦查员得到线索,郑维江在贵州息烽县中医院一带活动。随即,经贵阳乌当公循分局治安大队领导安排,侦查员立即驱车赶往息烽。2017年1月16日下午四点,侦查员在贵州息烽中医院一楼大厅创造了郑维江并亮明身份对其盘查,证明是郑维江本人。随即,将郑维江带回贵阳乌当公循分局。犯罪嫌疑人郑维江如实交代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但还是无力支付拖欠农人工杨义、夏达勇、陈斌、刘军等21人的人为119258元。犯罪嫌疑人郑维江于2017年1月17日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 李昊)(贵州都邑报全媒体编辑 张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