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时令性上浮的关照
滁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顺价调度非居民用气发卖价格的请示》(滁新燃字[2018]34号》悉。由于上游供气企业对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实施时令性上浮。为保障天然气正常供应和安全迎峰度冬,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顺价开导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发卖价格的函》(皖价服函[2018]216号)精神,经市政府赞许、现就开导滁城工商业用气价格及有关事变关照如下:
一、滁城工商业用气价格在现行价格根本上每立方米上调0.55元,即由每立方米2.76元调度至3.31元,同时,为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对经滁州市旅游局认定的滁城旅游星级饭店用气价格在这次调度后的工商业气价根本上,每立方米连续优惠0.20元,即到户气价调度为每立方米3.11元。
二、工商业气价时令性上浮期间,连续实行我委滁发改价格[2017]334号文件规定的工商业用宇量价挂钩政策,并保持原分档气价的优惠金额。
三、本关照实行韶光为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2019年4月1日起(或上游企业提前终止时令性价格上浮时),滁城工商业用天然气发卖价格终止上浮,规复实行调度前的价格。
四、请你公司严格实行天然气价格政策,负责做好价格公示、气费结算以及气价时令性上浮的宣扬阐明事情,并积极采纳方法保障市场供应,掩护市场稳定。我委将跟踪督查天然气价格政策落实情形,对不实行价格政策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明查处。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