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南区公民政府
关于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的决定书
2019年第3号
为切实掩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柄,根据《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作出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决定如下:
一、项目名称
老交大老火车站片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
培植路以东、南新道以南、京山线以西以北区域按市方案部门划定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地皮上的非住宅房屋及其附属房屋、附属物。共涉及非住宅270户。
三、征收部门
唐山市路南区房屋征收中央
四、征收补偿方案
《唐山市路南区公民政府关于老交大老火车站片区内国有地皮上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附后)
五、签约韶光
以签约公告韶光为准
六、权利和责任
(一)唐山市路南区房屋征收中央要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扬、阐明事情。
(二)本征收决定作出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履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场等增加补偿用度的行为,违反履行的,不予补偿。
(三)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收人应该积极合营房屋征收事情,在签约期限内与唐山市路南区房屋征收中央按照《唐山市路南区公民政府关于老交大老火车站片区内国有地皮上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规定标准,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在迁居期限内完成迁居。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地皮利用权同时收回。
(四)如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公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事变
(一)现场接待地点及联系办法:
唐山市路南区老交大棚户区迁居安置事情指挥部(铁二小院内)
联系电话:13315571774
邮 箱:ljdzszhz@163.com
(二)监督举报电话:7775509、7773316
唐山市路南区公民政府
2019年8月16日
唐山市路南区公民政府
关于老交大老火车站片区内国有地皮上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
根据城市培植总体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老交大老火车站片区进行整体改造的安排支配,改进城市环境,对培植路以东、南新道以南、京山线以西以北区域内非住宅进行征收迁居。依据国务院《国有地皮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该区域实际,制订如下补偿方案:
一、征收范围
培植路以东、南新道以南、京山线以西以北区域按市方案部门划定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地皮上的非住宅房屋及其附属房屋、附属物。该区域经初步调查共涉及270户。
二、签约期限
签约期限以公告期限为准。
三、补偿工具
国有地皮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所有权人。
四、征收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的代价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迁居、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丢失的补偿。
五、征收补偿办法
实施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两种补偿办法,被征收人可选择两种办法之一。
(一)货币补偿办法
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地皮性子、用场、构造、建筑面积、新旧程度等成分,国有地皮利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两证”)完好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下达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评估作价,予以补偿。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补偿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自行安置。
(二)产权调换办法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征收人供应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打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代价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代价的差价。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均由同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不低于下达房屋征收决定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六、其他补偿及发放方法
(一)附属物补偿
房屋普通装饰装修(水泥地面,屋面抹白,木制、铝合金、塑钢单层门窗)不另作评估,包含在房屋评估作价中;超过普通装修标准的部分及附属房屋、附属物,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另行评估作价给予货币补偿。
(二)迁居补偿费
1.按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次15元打算,选择货币补偿的发放一次;选择产权调换办法的发放两次。
2.大型机器设备给予拆卸、运输、安装费(按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3.成品、半成品、货色、小型工具类的设备按吨/千米、人工给予补偿费(按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三)停产停业丢失补偿费
有工商业务执照、税务登记完好、依法纳税的,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经营情形的不同,按照下列情形给予补偿:
1.商业用房用于商业经营的,按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给予60元的停产停业丢失补偿费,也可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确定的经营者上年度所在行业月均匀税后利润额给予补偿,一次性发放6个月。
2.企业生产用房或利用其他用房作商业经营的,按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给予40元的停产停业丢失补偿费,也可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确定的经营者上年度所在行业月均匀税后利润额给予补偿,一次性发放6个月。
3.利用园地作生产经营可按以下方法打算:
商业用地:停产停业补偿费=(园地面积-建筑物、附属物占地面积)×园地有效经营面积率(40%~75%)×补偿标准60元/平方米/月×35%×6个月。
工业用地:停产停业补偿费=(园地面积-建筑物、附属物占地面积)×园地有效经营面积率(40%~75%)×补偿标准40元/平方米/月×35%×6个月。
4.已停产停业的企业,按企业上年度在社会保障机构登记的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职工人数和金额,一次性补偿12个月。
5.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给停产停业的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停产停业的职工月生活补助费,按当地社会均匀人为标准打算;其停产停业职工数量以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月均匀人数打算;发放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期限按6个月打算。自征收决定下达12个月前,在路南区有实际经营性纳税、工商业务执照在征收区域内且有实际经营行为的企业,按照征收区域内实际在职职工人数给予该项补偿,不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企业不予补偿;如存在多厂区经营等分外情形,需经干系部门认定后给予补偿。
(四)临时安置补助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商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35元打算,办公用房及工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5元打算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发放6个月;选择产权调换办法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至调换用房达到入住条件之月止。调换用房达到交付利用条件,因被征收人缘故原由不办理安置手续的,停发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办法为自行过渡。
(五)迁居补助费、装饰装修补偿费、停产停业丢失补偿费发放办法
迁居补偿费、装饰装修补偿费和停产停业丢失补偿费由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领取。涉及租赁的,由被征收人与承租人协商,凭征收补偿协议及被征收人与承租人协商同等的协议领取。
七、认定
(一)未经登记的房屋,由市、区公民政府组织方案、国土、城管、住建等有关部门进行认定。
经认定为合法建筑的,按照认定结果区分情形进行评估,予以相应补偿;认定为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价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二)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履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场等不当增加补偿用度的行为。违反规定履行的,不予补偿。
八、产权调换房屋地点
檀礼园区域
九、其他规定
(一)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房屋产权人(含共有权人)、法定代表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地皮利用证、业务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结婚证,到场具名、盖章;产权人(含共有权人)、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可由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到场具名。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房屋产权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将“两证”的原件交给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地皮、房产注销手续。
(二)被征收房屋置换后需缴纳的契税,共用部位、公共举动步伐设备维修基金等用度按唐山市有关部门规定实行。
(三)产权调换用房交付利用韶光是指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达到交付利用条件时,征收人关照被征收人的韶光。
(四)被征收房屋用场、建筑面积、地皮利用性子、地皮面积原则上以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7月1日后,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国有地皮利用证登记为准,有争议的由干系部门予以确认。
(五)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
(六)征收有轇轕的房地产,由干系部门将房地产有关事宜作证据保全,干系权利人与干系部门先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补偿费先行提存,先行征收,待轇轕办理后发放。
(七)被征收人迁居腾空房屋履历收合格后,不得擅自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已作价补偿的装饰装修及干系举动步伐,擅自拆除的,由被征收人承担统统任务。
(八)本区域征收范围内,已由有关部门(单位)给予货币补偿、安置或已有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再列入本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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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路南区公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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