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陈平损失空想信念,背弃初心义务,违反事情纪律,禁绝确切行事情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陈平违反党的事情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罢手,性子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明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公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公民共和国公职职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电白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电白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平开除党籍处罚;由电白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罚;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审查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茂名廉政网
:黄昕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