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本著作的作者叫汪辉祖,据百度先容:汪辉祖,字焕曾,号龙庄,晚号归庐,浙江萧隐士。
生于雍正九年(1731),卒于嘉庆十二年(1807),其父汪楷曾任河南杞县狱吏8年。
汪辉祖从前丧父,不得不为生存和赡养家庭而奔波。
乾隆十七年(1752),汪辉祖到其岳父江苏金山知县王宗闵幕府,开始涉足官场,研习刑名案件。
两年往后起,在江苏、浙江各地16位官员幕内充当幕宾长达34年之久。
在此期间,他多次应试,直到乾隆四十年(1775),45岁的他经三次落第之后才考中进士。
乾隆五十年(1785),汪辉祖结束了幕宾生涯,出任湖南省宁远县知县。
几十年的幕府事情,积累了丰富的官场履历,因此他做起官来颇为干练。
《清史稿》本传中记载的几件事,颇能反响他的为官之道,表示他的从政能力。
不幸的是,由于其人秉性正派,嫉恶如仇,反遭恶人暗中诋毁,终被罢免,不得不以足疾告退归里。

百度的这个先容与正史上的记载有出入。
《清史稿.列传二百六十四.循吏二》中有汪祖辉传,全文如下:汪祖辉,字龙庄,浙江萧隐士。
少孤,继母王、生母徐教之成立。
习法家言,佐州县幕,持正不阿,为时所称。
乾隆二十一年景进士,授湖南宁远知县。
县杂瑶俗,技逋而多讼,前令被讦去,黠桀益肆挟持;又流丐多强暴。
辉祖下车,即捕其尤,驱余党出境。
民纳赋不及期,手书谕之曰:“官民一体,听讼责在官,完赋责在民。
官不勤职,咎由难辞;民不奉公,法所不恕。
今约每旬以七日听讼,二日较赋,一日手办详台。
较赋之日亦兼听讼。
若民皆遵期完课,则少费较赋之精力,即多听讼之功夫。
”民感其诚,不逾月而赋额足。
治事廉平,尤善色听,援据比附,律穷者,通以经术,证以古事。
据《汉书.赵广汉传》鉤距法,断县民匡学义狱;据《唐书.刘贲传》断李、萧两氏争先陇狱;讯断皆曲当,而心每欿然。
遇泣,亦泣。
或对簿者,反代请得免,卒转业动善良。
每决狱,纵民不雅观听。
又延绅耆问民疾苦、四乡广狭肥瘠、人情良莠,皆籍记之。
宁远例食淮盐,直数倍于粤盐,民食粤私,大吏遣营弁侦捕。
辉祖白上官,以盐愈禁则值愈增,私不可纵,而食淡可虞,请改淮引为粤引。
未及报,辉祖即张示:“盐不及十斤者听。
”侦弁谓其纵私,辉祖揭辨,总督毕沅嘉之,立驰零盐禁,时伟其议。
两署道州,又兼署新田县,皆有惠政。
以足疾请告,时大吏已疏调辉祖善化,又檄讯邻邑狱,因足疾久不赴,疑其规避,罢免。
归里,闭户读书,不问外事。
值绍兴西江塘圮,巡抚吉庆强辉祖任其事,帑节工坚,时称之。
举孝廉方正,固辞免。
辉祖少尚气节,及为令,持论挺特不屈,而从善如转圜。
所著《学治臆说》《佐治药言》,皆阅历有得之言,为言治者所宗。
初通籍在京待铨,主同郡茹敦和,论治最契。
同时朱休度并以慈惠称。
汪辉祖是清代乾嘉期间影响比较大的良吏和学者,生前影响比较大的还是吏治方面。
他的生平在州县佐治为官就达四十年之久,因而吏治履历非常丰富,且勤于总结,留下了多部关于幕学与吏治的著作。
这些著作成为幕友们必读之书,更是学幕者之必读教材而得以广泛流传,被誉为“官场舟楫”、“佐治津梁”,居官佐幕者险些人手一册,视为枕中鸿宝。
以是他在当时政坛上荣誉很高,是颇受尊重的名幕,是位名副实在的“绍发兵爷”。
他写的这三本书分别是《学治臆说》《佐治药言》和《续佐治药言》,还有两本《学治说赘》和《幕学举要》两本作为幕宾的实用手册。
下面分别全文照录,因其笔墨并不古奥,故不做翻译,蓝色字体是我的批注。
(后面几本也是如此。

礼顺铝合金门窗_旧日宦海的经典书本1学治臆说 实木门

《学治臆说》

官声在初莅任时

官声贤否辞官方定,而实基于到官之初。
盖新官初到,内而家人长随,外而吏役讼师莫不随机考试测验,一有糖漏群起而乘之。
近利以利来,近色以色至,事事投其性之所近,险窃其柄。
后虽悔悟,已受牵持,官声大玷,不能符民口之矣。
故莅任时,必须振刷精神,勤力检饬,不可予人口实之端。
(注:踢好头三脚,还要避免伤趾头。
)勿彰前官之短人无全德,亦无全才。
所治官事必不能一无过举,且好恶之口,不免异同。
辞官之后瑕疵易见,全赖接任官弥缝其闪失落。
用心刻薄者,多好彰前官之短,自形其长。
前官以迁擢去,尚可解嘲。
若缘事候代,寓舍有所传闻,必置身无地。
夫后之视今犹今之视昔,不留余地以处人者,人亦不留余地以相处,徒伤厚德,为父老所鄙。
(注:这点至关主要,不要轻易臧否他人。
)勿苟为异同立身制事,自有一定之理。
催人是倚,势必苟同;以己为是,势必苟异。
苟同者不免苟异。
苟同者不免党随,苟异者必致过正。
每两失落之。
惟酌于天经地义而不存人己之见,则无所处而不当。
故可与君子同功,亦不妨为小人分谤。
(注:这段末了一句要紧。
)为治不可无才

才者德之用,有图治之心,而才不敷以济之,则内外旁边皆得分盗其柄,以求自济其私。
故一事得手须自始彻终通盘熟计,实能收之,然后发之。
万一难以收局,且勿卤莽开端。
盖治术有经有权,惟有才者能以权得正,否则守经,犹恐不逮耳。
(注:这段不用阐明,有德无才终极的后果也是为政失落德。
)多疑必败疑人则信赖不专,人不为用。
疑事则柔嫩寡断,事不可成。
二者皆因中无定识之故。
识不定则浮议得以摇之。
凡可行可止必先权于齐心专心。
分不应为者,咎有不避;分应为者,功亦不居。
自然不致畏首畏尾,是谓胆生于识。
宜因时地为治有才有识可善治矣。
然才资练达,识资明通。
遇有彼此殊尚,今昔异势者,尤须相时因地筹其所宜。
若自恃才识有余,独行其是,终亦不能为治。
譬之医师用药不知切脉加减,而专袭成方,则(上草字头下漫)蓍杀人,未始不与砒信同祸。
(注:主要的是实事求是。
)旧制不可轻改今人才识每每不若古人,古人所定章程总非率尔,不能深求其故,任意更张,则操持未周,必致隐贻后累。
故旧制不可轻改。
(注:改旧制宜做增量以替代存量。
)陋规不宜遽裁裁陋规,美举也。
然官中公事廉俸所入,容有不敷支给之处。
因此因俗制宜,取赢运用忽予汰革,月前自获廉名,连用无所出,势复取给于民,且有变本而加厉者,长贪风开讼寡害将滋甚板之陋规不能再复而公事棘手不自爱者,因之百方扣别,奸宄从而托故善良转难乐业是谁之过软?陋规之目,各处不同,推吏役所供,万无受理,他若平余津贴之类,可就遍地所环境推敲调处,去其太甚而已,不宜轻言拔除。
至署篆之员,详革陋规,是谓慷他人之慨心不可问,君子耻之。
(注:急于触动既得利益会徒增事情难度。
)常例应酬不宜独减凡有陋现之处必多应酬。
取之于民,用之于官。
谚所谓以公济公非实宦囊也。
久相沿,已成常便,万不容于例外加增,断不可于例中扣减。
倘应出而吝,象齿之焚,不必专在贿矣。
(注:陋规也是既得利益。
)美缺尤不易为俗所指美缺,大率陋规较多之地,岁例所入大家预筹分润。
善入而善出,惟才者能之。
或不长于入而不能不出,则转自绌矣。
虑其细而入之不谨,过不旋履。
惧有祸而入之稍慎,又不敷以应人之求。
故美缺尤不易为。
自好者,万不宜误听鞭策垂涎营调。
白喷鼻香山诗云劝娱懂仆饱,始知官职为他人。
今之为美缺者,饱僮仆而已,妻妾欺娱其名也,实且贻子孙之累为。
余向客归安,夜中闻雁,有“稻粱群鹜共,霜露一身寒”之句,非有所感也。
主人王晴川讽咏数过,潸然泣下。
明年以终养辞官。
居美缺者可不常自儆乎?(注:分肥者众。
)须为百姓惜力

先儒有言,一命之士苟把稳于爱物,于物必有所济。
身为牧令,尤当时存此念。
遇地方公事不得不资于民力,若不严察吏役,或又从而假公济私,扰累何堪,故欲资民力,必先为民惜力,不惟挥怨,亦可问心。
勿以土物充馈遗地产土,宜非有上官之利也。
偶因取给之便,奉上官、赠僚友,后造沿为故事,乃至市以官价,重累部民,毒流无既,如之何可为厉阶也。
故旧规所有,尚宜斟量裁减。
若所产之物素未著名,断不可轻用馈遗,贻后人之害,祸同作俑。
(注:向上级赠予土特产自古以来便是君子君子所不齿。
)官价家宜有检制

境当孔道,寒暄殷繁;器用食品,闻有官价之名。
或取自铺户,或供自保役,非摊派即垫赔,原非善政。
然陋习相仍,概予裁革。
转恐事多棘手,此宜量为节制。
可己则已,万勿任见小幕客、渔利家人,借端市索,教民力不堪,激而上控。
保富藏富于民非专为民计也。
水旱戎役,非财不可长民者。
保富有素,遇需财之时,恳恻劝谕,必能捐财给匮,虽吝于财者,亦感奋从公,而事无不济矣。
且富人者,贫人之所仰食也。
邑有富户,凡空手发迹者,皆可藉以资生。
至富者贫,而贫者益无以为养,有公事必多梗治之思。
故保富是为治要道。
(注:要懂得藏富于民,这是精确的。
但联系下一段笔墨又来了问题,那便是官府不能仅仅为富人撑腰。
)保富之道官不洁已,则境之无赖偕宫为孤注扰富人以逞其欲。
官利其驱富办,而讼可以生财也。
阳治之而阴亮之。
至富人不能赴诉于官,不得不受无赖之侵凌,而小人性长,官为民化矣夫!
朝廷设官除暴安良,有司之分。
怜暴是纵,惟良是侮。
负国负民,天岂福之,故保富之道,在严治诬扰,使无赖不敢托故生事,富人可以循分无事,而四境不治者末之有也。
办赈勿图自利此不便言,且不敢言。
然亦不忍不言。
地方不幸而遇凶年,自查灾以至报销,屑屑需资,不留馀地。
费从何出?不便言,不敢言者此也。
但克减赈项以归私果,被灾之户,必有待赈不得,流为饿殍者。
上负圣恩,下伤民命,丧心不法,莫大于是。
此吾所为不忍不言也。
昔济源卫公哲治牧郑州,尽出赈赢,设楼流所,赡养仳离,雁户全活无算。
同时办赈之吏竞笑其迂。
然肥橐者多不善后,公独简在。
宸衷不数年,累迁至安徽巡抚,陆工部尚书致仕尹中堂。
文端公继善总督两江时,余尝见其办赈条告,末云:千末云倘不肖有司克赈肥家,一有见闻断不能幸逃法纲。
即本部堂稽察查察检察有所不到,吾知天理难容,其子孙将求为饿殍而不可得。
痛哉言乎!
读至此而不实力救荒,其尚有民气也哉!
(注:这条本是天经地义之事,但还要单独写出,可见清朝官场何其腐败。
)法贵准情余昔佐幕,遇犯人有婚丧事,案非重大,必属主人曲为矜恤,一全其吉,一慰其凶。
多议余迂阔。
比读辍耕录匠官仁慈一条,实获我心。
匠官者,杭州行金玉府副总管罗国器世荣也。
有匠人程限稽违案具,吏请引决。
罗曰:吾闻其新娶,取责之,舅姑必以新妇不利,口舌之馀不测击焉,姑置勿问。
后或再犯,重加惩处可也。
此真仁人之言。
乾隆三十一二年间江苏有干吏张某治尚严厉,县试一童子怀挟旧文,依法枷示,童之姻友环跽乞恩,称某童婚甫一日访满月后补枷。
张不允,新妇闻信自经。
急脱枷。
童子亦投水去世,夫怀挟宜枷,法也。
司法非过,独不间律设大法礼顺人情平?满月补枷,通情而不曲法何不可者,而必于此立威,忍矣,后张调令南汇坐浮收漕粮,拟绞勾决。
盖即其治怀挨一事,而其他惨刻可知。
天网恢恢,捷如桴鼓。
故法有一定,而情别于端。
准情有用法,庶不干造物之和。
(注:此条讲法理和情理的关系。
)能反身则恕且身为法吏,果能时时畏法,事事奉法乎?贪酷者无论,即谨慎自持,终不能于廉俸之外一介不取。
如前所云陋现何者不干国法。
特宿弊因仍,民与官司法所不及,相率幸免耳。
官不能自闲于法,而必绳民以法,能无愧欤故遇愚民犯法,但能反身自问,自然归于平恕。
法所不容姑脱者原不宜曲不宜曲法以长奸情,尚可以从宽者,总不妨原情而略法。
宜求不干清议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当未遇时,闻谈长吏害民之政,未尝不扼腕太息。
□乎得志,则昧殷鉴之谓,当局者迷,古今同慨。
故幸而居官能回念扼腕之故,常求不干清议,自无失落政。
吏不可墨我朝立贤无方,用惟其才。
高门贵胄,世受国恩,目染耳德,蚤娴吏治所虑,成长华贵,止如富贵吾所自有当日凛象齿焚身之戒,力求无替家声,至寒怆之士,科第起身,视白首穷经者遭逢天坏,岂可遽舍所学同于猾吏之为?若乃进以他途,尤必自问可用于时而后求为时用,何致一登仕版即不自爱,既为牧令,皆有廉有俸,有自然之利,无论美缺,即缺甚不堪,总胜舌耕糊口,尽心为之尚恐未能称职,有孤民望如复,民以生重负设官之义,鬼神鉴之矣。
昔孙西林师长西席含中官浙藩时,常禄之外,不名一钱,或劝为子孙地,曰吾未见红顶官儿孙至于行乞。
如其行乞,则祖宗之咎也。
闻者至今诵之。
墨吏不必为吏不可墨,固已。
余则以为匪。
惟不可亦且不必。
数十年前,吏皆洁,谨拆狱以理。
间以贿胜,深自讳匿。
自一二亏帑之吏,藉口填补,稍稍受贿。
讼者以贿为能官推贿径不开,莫得而污之。
偶一失落检,墨声四播。
盖家人吏役皆甚乐官之不洁,可缘以为奸。
虽官非事事求贿,而若辈必曰非贿不可,假官之声势,实役之橐囊。
官已受其挟持,不能治其撞骗,且官以墨著,讼者以多财为雄,未尝行贿亦冒贿名。
其行贿者,又好虚张其数自诩。
富豪如果费藏镪三百两,必号于人口五百两。
而此三百两者说合过付吏役,家人在在分肥。
官之所入不能及半,而物议谣传多以虚数布闻上官之贤者,必被他事弹劾,即意甚怜才,亦必予以愧厉之方其不贤者,则取其半以办公,而所出之数已浮于所入之数,不得不更求他贿,自补其匮,而上官之风闻覆至。
故贫必愈墨,且愈贫阳谴在身阴祸及后。
则何如洁已自守者。
临民不作,事上无尤乎。
清不可刻清特治术之一端,非能事遂足也。
尝有洁己之吏,傲人以清,为治务严,司法务峻。
雌黄在口大家侧目。
一事偶失落,环聚而攻之。
不原其过所由起,辄曰廉吏不可为,夫岂廉之过裁。
盖清近于刻,刻于律己可也;刻以绳人不可也。
(注:这段话有道理。
)假命案断不可蔓延应抵命案,吏役尚知畏法。
惟自尽践毙等事,更易蔓延滋扰。
盖百姓无知,最惧催人命牵连,威吓撞骗易于藉口,全赖相验时力归大略单纯。
凡自尽人命,除乌起威逼或有情罪出人,尚须覆鞫;其于口角轻生仅可当场断结,不必押带进城,令有守候之累,如去世由路毙及失落足落水则验报备案不待他求。
有等鹘突问官妄向地主两邻根寻来历以辗转扯拉,徒饱吏役之橐,不法何有纪极哉。
(注:这一段及后面几段实在都是说的一件事,即司法不可扩大化,不能殃及无辜。
)盗案宜防诬累

安良必先治盗,而寄赃买赃之累又因治盗而起,凡诬扳窝伙,犹可把稳访察。
至寄买赃物之处,实为舆论之所不著。
不惟黠于贼易挟嫌移祸,且有捕役牢头择殷教柔因而为利者,即官为审释,良民已受累不堪矣。
浙中旧习获赃到官率供无主之案,混认多赃,指某某寄顿,某某价买。
承行之吏据供吊赃佥差四出,治赃无着落,终以游供完结。
而役婪于秦,吏分其肥,愿民被获贼之害,境内不受治盗之益。
余居乡时,深知此弊,故佐主人治盗惟严究有主之贼而不起无主之赃。
前于药言大抵言之,今录大略单纯之法于在以备采录:

平凡窝赃,止须饬地保谕,吊谕内注明速将原赃交保禀解,不必到官。
如果被诬,许自行呈诉。
慎毋托放倭延致干差扰响。
在嘉湖幕中行之民以为便,未有不缴不诉者。

案重赃多必须差吊者,檄内注明止许吊脏不必带审。
如未买米寄,听本人吴诉毋许提人滋扰。
庶捕役不敢肆横。
以被诬呈诉者,受词时即提犯质释,俾免守候。
或干词内批释,不必令乎民与赃匪对簿以恤善良。
无论为窝为伙买赃寄赃,有恤称与贼并不相识,横被诬扳者个中必有教供之人,可令被诬者亲立调人之中先令贼犯指认如指办模糊立时逾归安业,专治贼犯以诬良之罪。
然此法须时时变通,用之习以为常,则其人式样教供者亦能预先说知。
倘以识面为非诬,恐又成冤狱耳。
至印官事冗,小窃案件有不能不发佐贰代讯之势,但听其查办,即不兔有需索之弊。
应今讯毕即送革供统统,传主传主希赃俱由亲核,庶权不下移,民不受扰。
办重案之法,一人治一事,及一事止数人者,权一而心暇,自可无误。
或同寅会,鞫事,难专断,或案关重大,牵扯多人,稍不静细即滋冤抑。
遇此等事须理清端绪,分别重轻,可以事为经者,以人纬之,可以人为经者,以事纬之。
自为籍记,成算在胸,方可井井有条,不堕书吏术中,其主音各别,须用通事者一语之讹毫厘千里,尤宜慎之又慎。
办案宜有断制断制云者,非师心自用也。
案无大小,总有法规可援。
援引既定,则例很无干者,皆无庸勾摄人少牵连案归简净矣。
乡见貌为精慎之吏,不知所裁,以极细事而累及邻证,延曼不休。
有因而破家酿命者,曾为寒心,敢陈苦口。
邻境重案不宜分畛域

守土之官,治不越境,似也。
然遇邻境命盗重案,一有风闻即宜星火缉访。
稍分畛域,受之以需,致犯得远窜,已失落敬公之义。
其或假道境内,终且牵连,被议,岂非自取之乎!
社义二仓之弊

设蓄积于民间,社义二仓尚已,然行之不善,厥害靡穷。
官不与闻,则饱社长之橐。
官稍与闻,则恣吏役之好。
盖贷票之户,类多贫乏,出借难缓,须臾还仓,不无延宕,官为钩稽,吏需规费,莞论之司终多赔累。
故届更替之期,畏事者多方规避,牟利者,百计营求。
甚有因而亏那仅存虚籍者。
此社长之害也。
其或勤捐之日,勉强书捐。
历时久远。
力不能完,官吏从而追呼,子孙因之受累。
此揭户之害也。
此等良法,固不宜因噎废食,究不容刻舟求剑。
欲使吏不操权,仓归实济,全在随机应变,因地立法。
旧有捐置者,务求社长得人,为之设法调处捐户。
如果无力完缴,亦不防据实详免。
若本末捐设,断不必慕好善浮名,创捐贻思。
清理民欠之法花户欠赋,是处有之,顾亦有吏役侵收冒为民欠者。
余署道州,因前两任皆在官物故,累年,民欠不得不收,因创为呈式,令投谋之人,于呈面注明本户每年应完条银多少,仓谷多少。
无欠则注全完。
未完则注欠数,除命盗外,平凡户婚田上钱债细事,俱批今完欠,候鞫欠数,清完即为听断。
两造乐于结讼,无不克输将,间有吏役代完侵蚀,字据可凭,立予查追,清款其无讼案者。
完新赋时饬先完旧欠。
行之数月,欠完过半。
第此事必须实力亲猪。
方有成效,倚之幕宾书交,总归无济。
申明高下易隔之故或问:何以谓之高下易隔?曰“理甚易明,事则不能尽言也。
为上官者,类以公事为重,万不肯苛求于下。
而旁边结事之人,不遂其欲,辄相与百方媒孽。
昔吾浙有贤令,素为大吏所器。
会大吏行部过境,旁边沫求未厌,统统供储皆凶险为撤去。
晓起灯烛,夫马一无所备,遂撄大吏之怒,摭他事劾去,此隔于上之一端也。
又有贤令,勤于为治,织矩必亲,赏罚必信。
其吏役有不得于司阍者,遇限期未必德迟而出此其反也。
又不即为转禀,率令枉受逾限之谴。
此隔于下之一端也。
被害者,据实面陈,何尝不可立徵其弊。
然若辈势同狼狈,所易之人,肆毒尤甚。
安能事事演禀,频犯投鼠之忌,故帮下情终不可以上达,曰易隔也。
(注:这里点出过去幕僚的主要性。
)用人不易吾友邵编修晋涵曾经言今之更治,三种人为之官拥浮名而已,三种人者,幕宾、书吏、长随也。
诚哉言乎,官之为治,必不能离此三种人,而此三种人者邪正相铝,求瑞人于幕宾已什不四五。
书吏间知遵法,然视用之者以为转移。
至长随则罔知义理,惟利是图,倚为腹心,鲜不偾事,而官声之玷,尤在司间。
呜呼,其弊非说所能罄也。
约之获恐稽察查察检察难周,纵之必致心股并肆,由余官须自做之说而详绎之,其必有所自处乎?宜防旁边壅弊给事旁边之人,利在朦官舞弊,最惧官之线人四彻。
凡余所云延接名流,勤见吏役,皆非旁边所乐。
必有多其术以相扰制者,须将简号房不得阻宾,及交役事应面禀之放开诚宣告,示贴大堂,研大家共见共闻,并于理事时随便言谕,庶旁边不敢弄权,线人无虞壅弊。
差遣吏役不可假手代笔

署中文字,不能不假手亲友,至标吏办稿,签役行脾,虽公事甚忙,必须次第手治。
若地处要冲,实有势难兼顾之时,不便留续以待。
则难理词状,即付值日书吏承办。
应差班役,可于核稿时填定姓名。
总不可任亲友因忙代笔。
开寅缘贿诧之渐。
拒捕不宜轻信此条已具佐治药言。
今复及之者,幕不见役而念民故意,常平官未见民。
而信役,放气易激,役不得逞志于民。
辄貌为可怜之状,或毁檄,或毁衣,以民之顽横面陈于官,从而甚其辞焉。
谓其目无官法也,官未有不色然骇,勃然怒者。
官怒而役狡行,民害生矣。
大拒捕有犯人,尽知之为监臬,为盗劫,犯罪而求幸免脱,因此敢拒捕也。
若催赋传讯,民尚无罪,何致拒捕、偏听而轻信之,一役得志群役转相效仿,民之得自全者几何?当役禀时,平心熟察。
则装点之弊,自然流露。
姑将原檄存销而止以应办之事另缴改差、及其人到官事结告以拒捕罪名及以是不速办拒捕之故。
民知爱畏,即亦役不敢再前故技。
宜勿致民破家

谚有之破家县令,非谓令之权若是。
其可畏也,谓民之家恋于今,不可不念也。
令虽鄙人,必无忍于破民家者。
然民间于金之家,一受讼累,鲜不破败。
盖子金之产,岁息不过百有余金。
婚丧衣食,仅取足焉。
为以五六金为讼费,即不免称贷以生。
况所费不止五六金乎?况其家木皆于金乎?受牒之时,能恳恳侧恻剀切化诲,止一人讼,即保一人家。
其不能不讼者,速为激结,使无大伤元气,犹可竭力补苴,亦庶几无乔父母之称与?与上官言不宜径书是说也有所受之也。
余性率直,言无不尽。
居乡、佐幕无不皆然。
将谒选人,故人赠别,谓对上官,言须慎默。
余虽服膺,猝难低廉甜头。
凡遇上官讯问公事,无不被款直陈,幸叨信赖,免于咎戾。
然有赏识最优之上官,一日询及家世,遂缕述鸟私,备据素悃。
上官曰:于有退志乎,又谨对曰:不敢冒昧,异日力不能支,惟祈恩鉴矣。
甚蒙容许,并喧谕不宜恋栈之故。
越一年余伤足告病。
忽以前语致疑,指为规避,再三验实,甫获放还。
益感故人之戒,非出生不知。
放对上官言不宜径尽,机不密,则失落身。
可不慎哉!
(注:这段及后面几段堪称“做官经”。
)事未定勿向上官率陈率陈之故有二,一则中无把握,姑舌上官意趣;一则好为夸年夜,冀博上官稍誉。
不知案情未定,尚待研求,上官一主先入之言,则更正不易。
至驳诘之后难以声说。
势必护前迁就,所伤实多。
上官必不可欺

天下无受欺者,矧在上官,一言不实,为上官所疑。
动辄得咎,无一而可。
故遇事有难为及案多牵窒,宜积诚沥悃陈禀上官,自获周行之示,若诳语支吾,未有不获谴者。
苍猾之名,宦途大忌。
勿臧否上官寮友

事有未惬于志者,上官不妨婉净,寮友自可昌言。
如果理明词达,必荷屈服。
若不敢面陈而退有藏否,交友不可,况事上乎?且传述之人,词气不无增减,稍失落其真,更益闻者之怒,惟兴口戎,可畏也。
告下之语必须详细吏役乡氓,均无达识。
凡差道听断,不将以是然之故详细谕知,必且倍于遵率,吏役则周折。
贻误乡氓则含混滋疑,均足累治。
旧典关动徵者不可不举教民之要,不外勤惩二端。
如朔望行喷鼻香,宜讲圣谕。
劝农课士,乡饮宾兴,尊礼师儒,采访节孝之类,皆劝恳之灼然者。
近多目为具文。
余初莅宁远时,方孟夏,示日劝农,皆讶异。
数至乡饮酒礼,吏莫详其仪注。
不揣迂腐,统统典,次第行之。
三四年中,线人一新。
顽情本面,士奋科名,妇知贞节。
用力无多,奏效甚矩。
夫通都大邑犹曰公务殷繁,不逞兼顾。
若简僻之区,何致夙夜鞅掌而亦发驰不举乎?吾愿图治者先由此始。
治莠民宜严

慓悍之徒生事害人,此莠民也,不治则已:治则必宜使之畏法,可以破其胆,可以杀其翼。
若不严治,不如且不治。
盖不速治若辈,犹俱有治之者,治与不治等。
将法可玩而气愈横,不至殃民,罗辟不止。
道德之弊,酿为刑名。
韩非所为与老子同传,而省待多盗。
先圣蔌子产为遗爱也。
干才可备缓急者宜留神然个中央有勇干之才,错走路头者,亦宜随时察识,阴为籍记,或选充练保,或收补民壮。
慑之以威。
怀之以德,使其明晓礼义,就我范围。
设遇缓急,未始不可收驱策之功。
第此乃使诈使贪之妙用,非有知人之明者,不能略一失落误,关门养虎矣。
安命饮啄前定,况任牧民之职,百姓倚为休戚乎?不有宿缘,安能为治。
缘尽则去,非可以人谋胜也。
能者有迁调之势,而或以发扬见抑,庸者无迁调之才,而或以真朴极受知,且有甚获上而终蹉跌,甚不获上而荷携据者。
谋而得,不谋而亦得,愈谋而愈不得,有定命焉。
知其为命而勤勤焉,求尽其职,则得失落皆可不计,即不幸而遇公过挂碍,可质天地,祖宗可见。
寮友姻族不敷悔也。
勿为非分之事趋吉避凶,理也。
公而忘私,不当存趋避之见,惟贪酷殃民,业业脞矿职,及险诈险谋,因而开罪者,咎由自取。
外是则皆命为之矣。
然福善过氵㸒,天有显道,以约失落鲜至觉不罹大戾,恣行威福之人、幸保今名、百无二三。
不败则已,败必不止发黜。
能辨休咎者,为吾分之所当为,而不为吾分之所不当为。
自符吉兆而远凶机,趋避之道,如是而已。
事慎创始非万不得已,止宜萧规曹随。
与民安歇,微特孽不可造,即福亦不易为。
不然,如社仓如书院、岂非地方盛举?而吾言不必创建,独非人情乎能?社仓之弊前已言之,书院之名经始劝捐于民,总不无所费、及规模既定、或简要人情而荐刘主讲,其能尽心督课者,什不得三四。
师既公属空名,弟亦遂无实学。
以间阎造就子弟之资,供长吏摩酬情面之用,已为可愧。
其尤甚者,资不给用,则长吏不得不解案以益之,而归咎于始谋之不藏,是作甚乎?夫书院犹有遗累,况其他哉!
故善为治者,切不可有好名喜事之念,冒昧创始。
(注:这段话有一定的道理。
)遇仓猝事勿张皇天下未有不畏官者。
官示以不敷畏,则民玩,至官畏民。
而犷悍之民遂无忌惮矣。
抗官哄堂,犯者民而使之敢犯者,官也。
事起仓猝定之以干,尤贵定之以静,在堂勿退勿避座,庄以临之,诚以谕之,望者起敬,闻者生感,犷悍者无敢肆也。
张皇则酿事矣。
临民者不必猝遇其事而不可不豫其理。
以是豫之者,全在平日有亲民之功,民能相信;则虽官有小过及事遭难处,亦断断不致有与官难堪者。
进退不可游移仁而进,经也;不获已而思退,权也。
志乎进则尽职以俟命,虽遇吹毛之求索,分不能辞。
斩于退则知止而洁身,虽有破格之恩荣,义无可恋,故既明去就之界,当择一途自主。
如游移未定,势必首鼠两端,跋前疐后。
退大不易

进之难非难进之谓也。
凭人力以求进,必好为其难,每每天不可以人胜,徒有失落已之悔,此其故。
难难言之。
至退亦不易、则非及之者不能知也。
不获乎上,万无退理。
然遇上官宽仁体恤、转得引身以退,幸而获上重其品者,欲资为群僚矜式,爱其才者,欲藉为官事赞襄、责以匪懈之义,不可偷安,督以从公之分,不宜避事,病则疑为伪饰,老则恶其佯衰、戴德以恩縻之,惧威以威怵之,非平素无顾虑之处,必临事多瞻顾之虞,须客得官轻,立得身稳,方可决然舍去,嗟乎!
是岂一朝一夕之故哉!
治贵实心尤贵清心治无成局,以为治者为准,能以爱人之实心,发为爱人之实政,则生人而当谓之仁。
杀人而当亦谓之仁。
不然,姑息者养奸,则愎者任性,邀誉者势必河人;引嫌者谁知有我,意之不诚治于何有。
若心地先未光明,则治术总归涂饰,有假爱人之名而滋厉民之弊者,恶在其为民父母也。
故治以实心为要,尤以清心为本。
(注:这段说的是官德。

余既徇坊培两儿之请,开雕臆说,同窗生归安慎习严咸熙选河南夏邑令假还,春雪载涂,不还数百里,渡江相访,曰:某之辞韩城而出都门也,吾师授佐治药言一册,命求教于旁边,愿有以益之。
嗟乎!
迂拙如药言,乃重为吾师所契至于斯乎!
因出臆说,商定烧烛剧谈,引前绪而申之,不觉东方遽白,既别去又手疏得五十则,古人综谕管理,言约旨该,余琐细条分,至悉数之,不能终,其物自维衰废无用于世,而益望吾党友朋尽亲民之义,安斯民于太和乐,育之中,鉴此心者,知不以辞费为嫌也因续付剞氏,邮致习严肃其可云甲寅三月既望,辉祖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