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环翠区法院副科级审判员、少年审判庭庭长李海英
◎文/图 姜倩倩
6月26日上午,当敲开李海英办公室的门时,她正在翻阅卷宗,为下一次开庭做准备。
从事审判事情22年,她审结各种刑事及附带民事案件3000余件,刑事结案数量曾连续多次在全省法院系统名列前茅,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斥候、冲动齐鲁政法人物、全省法院十佳办案斥候等多项名誉。作为环翠区公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她在事情中处处发挥先锋模范浸染,去年荣获了威海市精良共产党员名誉称号,今年还被保举为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李海英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冲锋在前,不惜捐躯业余韶光,默默无闻地勤奋事情。
李海英在查看卷宗。
2006年起,李海英开始从事刑事审判事情,至今已是第12个年头。期间,她为审理造孽传销、造孽出境、暴力犯罪等疑难繁芜案件,度过了无数个不眠之夜。
没有助理,一年独立审理二三百起普通刑事案件,这让许多业内人士感到震荡和敬佩。为此,她常常加班至深夜,即便是周末也不安歇,常常到单位处理卷宗。为了事情,她捐躯了很多陪家人的韶光,“有时以为对家人有亏欠,但案件审理真的容不得半点马虎。”李海英感叹道。
共产党员的任务感与义务感,让李海英在事情中一丝不苟。从事审判事情多年,她常说:要保障案件不出问题,必须负责对待每一个细节,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疏漏。
在审理一起故意侵害案件时,一份抓获经由解释材料让她产生了疑问。材料记载,因某某形迹可疑,民警将其抓获,某某主动交待了犯罪事实。经阅卷审查,她创造这份材料表述不清楚,无法认定被告人是否构成自首,这一主要情节关系到被告人的量刑。为此,她立即联系公安机关,向办案民警仔细讯问破案经由,并哀求公安机关重新出具一份更详尽的破案经由解释,虽然证据终极证明被告人不构成自首,但她严谨细致卖力的态度赢得被告人的息诉服判。
在从事普通刑事案件审理的同时,李海英还一贯承担着青少年审判事情,先后审理过近300起青少年犯罪案件。面对每个在发展道路上的迷途青少年,李海英痛惜不已。因此,在审理这些案件时,她始终用至心与真情去教诲、感化、守护,让一个个失落足少年学会爱自己、爱家人、爱社会,走上发展的正途。
她曾审理过一起未成年人持刀抢劫案,被告人刘洋(化名)是一名16岁的男孩。第一次开庭时,他竟然没有一个支属到庭。李海英向他讯问,刘洋有明显的抵触感情,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绝不在乎,这深深地触动了她。
“是什么让这个16岁的孩子如此冷漠?”带着这样的疑问,李海英辗转找到刘洋的住所,理解到他的父亲去世、母亲出走、奶奶和姑姑有智力残疾的情形。为此,他常常受到个别同学的嘲笑和欺凌,受人鞭策误入歧途。为了挽救刘洋,李海英多次前往看守所对他进行生理开导,解开了他的心结。在第二次庭审中,刘洋向法庭陈述了全体犯罪过程。终极,法院对刘洋依法适用缓刑。此后李海英联系刘洋所在村落的妇女主任担当他的监护人,卖力帮助教诲刘洋。自己也多次前去探望,终极使得浪子转头。
通过帮助教诲、感化挽救迷途的孩子,让他们的人生走上正轨,在李海英看来,这是一件很故意义的事,她始终用专业知识和爱心守护着这些“折翼的天使”。
李海英崇高的职业操守、严谨的事情作风和无私的奉献精神,真正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时候传染和勉励着身边的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