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发布一批行政惩罚案件,大众网·海报新闻创造山东一达食品有限公司、莘县好乐板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莘县五丰源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被行政惩罚。

个中,8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在对山东一达食品有限公司调查中创造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一样平常固废)露天存放,未采纳防扬散、防流失落、防渗漏方法,导致污泥渗漏、流失落。
依据干系法律法规,莘县分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6.25万元的惩罚。

莘县pvc折叠门_莘县5家公司因存违法行为被罚处罚金额达39万余元 推拉门

7月28日,聊城市市委督导组在对聊城和美饲料有限公司调查中创造该公司光氧催化妆置部分灯管破坏并且装置内的过滤棉长期未改换且破损严重,未按照规定利用污染防治举动步伐。
依据干系法律法规,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6万元的惩罚。

7月21日,莘县生态保护局在对莘县好乐板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调查中创造该公司木塑快装墙板包覆PVC装饰膜时产生的胶粘剂有机废气,生产过程中在密闭空间中进行,但是车间窗户、车间门未完备关闭,导致生产车间密闭不严。
依据干系法律法规,依法对其作出罚款4.25万元的惩罚。

8月7日,生态环境部司法职员在对聊城天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调查中创造该公司废气有组织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未进行监测,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监测。
依据干系法律法规,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4.75万元的惩罚。

8月21日,莘县生态保护局在对莘县五丰源食品有限公司调查中创造该公司正在生产,管理举动步伐正常运行,公司东南角畜禽粪便露天存放,产生较大异味,未采纳任何减少异味气体排放方法。
依据干系法律法规,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25万元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