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区周边有殡仪馆、墓地等,随意马虎让人与去世亡等不吉利的讯息产生联系,会对购房者的生理产生影响,也将影响购房者作出是否购买该小区房屋的决定,开拓商该当预先奉告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并未对小区与墓地之间必须保持的间隔明确加以限定。“小区周围”实际上是一个外延较为模糊的观点,发卖方和购房者从各自的态度、视角亲睦处出发,极易形成差异明显的认识和理解
开拓商不奉告业主周边存在墓地,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
海景房、江景房、湖景房还有山景房,人们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而网络上提到的“墓景房”,却只有少数购房者知道。所谓“墓景房”,指的是推开窗户,就能看到整整洁齐、密密麻麻的墓地景致。
今年6月,广东江门鹤山时期倾城业主向反响,辛劳买来的“山景房”,看上去更像“墓景房”,推窗而见的便是墓园和山坟。
不足为奇。去年7月,山东济南市民刘师长西席看中一个楼盘,交付了两万元定金。随后他惊异地创造,楼盘200米外,有一片50亩的墓地。
《法治日报》梳理发现,目前有关“墓景房”买卖轇轕已在全国多地上演,但诉至法院的结果,每每都是购房者败诉。败诉的紧张缘故原由之一,便是由于墓地不在红线范围内,开拓商不须要奉告购房者,购房者须要尽到谨慎把稳责任。
受访专家先容称,目前仅有2012年民政部的《城市公益性义冢培植标准》(搜聚见地稿)提到距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内,严禁培植城市公益性义冢,但末了正式出台的《城市公益性义冢培植标准》将这一条款删除了。由于相应法律缺失落,导致买到“墓景房”的业主维权困难。
房屋附近墓地频被投诉,购房者认为开拓商敲诈
时期倾城属于时期中国的地产项目,位于广东省鹤山市,坐落在大雁山风景区旁,毗邻新325国道。
据业主反响,时期倾城于2018年10月开盘,以靠近森林,空气好、绿植多等有利成分吸引购房者。和周边楼盘比较,时期倾城属于高价位楼盘。
“开拓商把山围起来了,不让我们进去看房,我们唯一能看到的便是沙盘图和样板房。并且售楼部没有任何公示,发卖职员也说没有墓园和山坟。”有业主见告《法治日报》,他们质疑开拓商存在虚假宣扬乃至敲诈的行为。
上述情形并非个案。
今年7月,陕西西安莲湖区恒大翡翠龙庭11号楼多位业主在即将收房时创造,小区一墙之隔是一片约100平方米的墓地。在买房时,开拓商只提及了周围的铁路,却未奉告拐角处有墓地。
据《法治日报》不完备统计,今年1月至今,已有北京石景山远洋五里春秋小区、浙江绍兴卧龙天喷鼻香南园小区、山东济南阳光城丽景私邸、江西南昌滨江上品小区、四川眉山恒大天府文旅城、广东深圳京基御景峯小区和陕西西安加贝花园等多个小区业主因房屋位置附近墓地,在地方论坛和各地政务做事平台进行投诉和曝光。
安徽合肥高新区百商悦澜山二期的业主在合肥政务网站上留言表示,在该小区的南部有一座义冢,间隔小区仅50米。业主表示“每次到阳台看到对面义冢心情很差”。
一样平常情形来说,买房人创造房屋周边存在墓地、高架桥、垃圾场等情形哀求退房的,干系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但是商品房周边的这类不利成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购房者的购房决定和成交价格。
法律实践中,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在黄霞与李扬梅、苏州好当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条约轇轕的讯断中也提到,“依照日常履历法则,在房屋近处有墓地的情形下,会对房屋的代价产生一定影响”。
开拓商称墓地在红线外,无法律规定有奉告责任
在“墓景房”的法律轇轕中,有一个常见的争议点是:房屋附近墓地这一情形,是否属于出卖方信息表露的范畴。
最高公民法院于2003年6月发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条约轇轕案件适用法律多少问题的阐明》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发卖广告和宣扬资料为要约约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拓方案范围内的房屋及干系举动步伐所作的解释和许诺详细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条约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该视为要约。该解释和许诺纵然未载入商品房买卖条约,亦应该视为条约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该承担违约任务。”
《法治日报》在查阅关于“墓景房”的干系案例时创造,上述条款在讯断中时常涌现。依据这一法条,出卖方常以“墓地位于红线外,并无约定和法定的表露责任”为由进行抗辩。
据悉,在房地产行业,“红线”是指开拓商能够进行开拓利用的地皮范围线,也便是商品房开拓方案范围。
今年4月,西安市民王女士在城西紫薇西棠购置了一套房产,随后得知小区南边仅一墙之隔是附近村落民的义冢。
“开盘时,置业顾问先容得特殊好,说小区东边将来有条市政方案路,出行特殊方便。而且自己选的房间主寝室飘窗,次卧和客厅阳台全部朝南。”王女士说,原来想着朝南是阳光房,可一开窗户,底下全是宅兆。而当初选购房屋时,售楼部并未奉告这个不利成分。
在业主提交的诉求书上,开拓商针对该义冢答复:“义冢所在地块方案为住宅用地,后期是否迁移,以政府方案为准。房屋发卖时,红线内的不利成分,我们有任务有责任奉告购房者。但对付红线外的不利成分,无法律规定有任务奉告。”
有业主称,他们所签订的购房条约附件十一,对《红线范围内可能对业主生活生产影响的环境成分》及《红线范围外可能对业主生活生产影响的环境成分》进行奉告。个中奉告了该项目附近方案有污水处理厂,可能会存在气味影响。但对付紧挨着义冢一事,条约中只字未提。
重庆的王师长西席购房时也碰着了类似情形。他在璧山璧青路附近看中一套新居,和开拓商签订了订购协议,缴纳两万元定金。之后创造离小区直线间隔一两公里处有一座义冢,便不想买房了。可要想退还定金,就不随意马虎了。
发卖顾问表示,几公里外的义冢,不在发卖楼盘的红线范围内,不属于须要奉告客户的内容。王师长西席自己也未主动提及,开拓商对此没有任务。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胡功群见告《法治日报》,墓地虽然在红线外,但是与小区相邻,会对业主造成精神压力、负面生理影响等,同时这一信息会对条约订立以及房价有重大影响,故开拓商在售楼时有责任表露,不能刻意遮盖。
多地法院驳回业主诉请,房屋买卖务必谨慎把稳
然而,在法律实践中,“开拓商在售楼时有责任表露红线外的不利成分”的不雅观点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
2019年6月24日、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法院对刘涛、缪木兰与南京卧龙湖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条约轇轕一案的讯断中,认为双方在签订的预售条约中,未约定开拓商应该对培植方案红线外的周边情形进行表露,且干系法律、法规及《南京市商品房发卖现场规范化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未将刘涛、缪木兰诉称的解除条约的情由情形,列入房地产开拓商应该进行公示的内容。
末了,法院讯断驳回原告刘涛、缪木兰的全部诉讼要求。
今年4月26日,刘园园因购买的济南中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楼盘东侧以及北邻均是大面积墓地,向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公民法院起诉。法院在这一商品房预售条约轇轕一案的讯断中写到:“刘园园作为购房人,对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房屋买卖事变应该持谨慎把稳责任,应该对超出开拓方案范围以外的周边环境进行查勘,以确定是否购买涉案房屋。根据本院查明事实,西山坡在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条约之前就已存在多处墓地,刘园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条约时应该充分评估,以确定是否购买涉案房屋,对此,中智置业公司并无法定奉告责任。关于涉案楼盘开拓过程中周边新增宅兆的情形,亦非中智置业公司所能掌握,不能认定中智置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综上,刘园园哀求解除与中智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条约,并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法治日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到的多起“墓景房”诉讼中,法院讯断同等认为,商品房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条约》及补充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逼迫性规定,合法有效”;对买房者哀求“解除商品房买卖条约”“返还购房款及利息”等诉讼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郭泽强先容,关于“墓景房”轇轕的处理,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2012年10月29日,民政部就首个《城市公益性义冢培植标准》(搜聚见地稿)面向社会搜聚见地。该搜聚见地稿第十三条规定:城市公益性义冢的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培植方案哀求,优先利用荒山脊地,严禁不才列区域培植城市公益性义冢:耕地、林地;距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500米以内;距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内;城乡高压输配电架空线的用地内。不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公益性义冢培植标准》将搜聚见地稿中的第十三条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