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9时40分旁边,高交五大队民警在包茂高速王则湾收费站入口处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讨时,看到一辆辽C牌照的重型货车远远驶来,而让民警把稳的是,该货车的驾驶室被一块淡蓝色的被单半遮着。

原来,驾驶员田某从辽宁老家开车准备去榆林市榆阳区牛家梁镇拉煤,行驶至山西省朔州市高速时前挡风玻璃溘然完备脱落。
田某并未及时维修车辆,而是连续在高速公路上前行。
“行驶至榆林境内时碰着大雨景象,高速上行车速率快,雨水顺着挡风玻璃处往驾驶室里倒灌,驾驶员顺手拿出携带的被单来遮挡前方,只留了一条缝隙不雅观察路况并连续在高速上缓慢行驶。
”高交五大队孟家湾中队民警见告华商报,民警对驾驶员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诲,并将车辆带离高速公路,哀求对车辆进行维修后方可上路行驶。

朔州挡风折叠门_被单当车前挡风玻璃高速路上这司机胆够大年夜 玻璃门

民警提醒,用被单遮挡挡风玻璃会使试驾员的视线受到阻碍,也随意马虎因被单固定不稳掉落而影响行车安全。
当碰着车辆受损、玻璃脱落的情形时,应立即将车开往最近的收费站或者做事区内,或及时报警乞助就近进行维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该对机动车的安全技能性能进行负责检讨;不得驾驶安全举动步伐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能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在挡风玻璃破损的情形下仍在公路上行驶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如果是由于突发状况导致挡风玻璃破损则给予提醒即可,如果破损已久仍连续行驶,则会加重惩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