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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
但当事人在讨要债务的时候要保持理性
通过正当法律路子
合理依法追回欠款
若采取暴力手段,终将难逃法律制裁
案情速递
现年20岁的田某系高坪镇居民,2018年8月1日21时许,田某酒后持刀欲前往同镇居民张某家讨要债务,遂邀约两位朋友同行壮胆。到达张某家楼下后,田某的两朋友谢绝跟随其上楼。田某得知张某不在家,遂言语威胁张某父亲开门。张某父亲谢绝开门,田某踢坏张家一楼的铝合金门后带刀进入三楼寓所,与张某父亲发生争吵扭打,造成张家电视机受损。
案发后,田某修睦了张家的门并改换了电视机,取得了张某父亲包涵。
建始县审查院认为
田某未经住宅主人赞许,造孽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经构成造孽侵入住宅罪,应伏法事惩罚。综合其量刑情节和犯罪情节,建议法院对田某在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之间判处。法院予以采纳,终极以造孽侵入住宅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一年。
温馨提醒
生活中欠债不还的征象时有发生,当事人应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起诉债务人,通过正当法律路子依法追回欠款。
©建始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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