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市城乡培植管理综合行政司法队接到群众反响称,在我市108线西外环与顿奇村落交叉路口西有施工单位随意倾倒渣土,污染周边环境。接到举报后,市城乡培植管理综合行政司法队立即联合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等单位对这一违规行为进行测底调查,严明处理。 经由调查理解,违规倾倒垃圾的车辆系城区御龙庭二期工地施工车辆。依据《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履行办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司法职员对该施工企业处以10000元罚款,同时责令涉事企业进行整改,对御龙二期渣土承包单位忻州市忻府区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卖力人、车队卖力人、及车辆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诲,同时依据《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履行办法》第三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对当事司机李某处以500元罚款,并在媒体曝光。
市城乡培植管理综合行政司法队卖力人表示,下一步,我队将连续加大对城区内别的工地的巡查力度,重点打击整治渣土车的抛洒滴漏、带泥上路违规倾倒等行为,保持好城区路面的干净整洁,给市民营造一个安全温馨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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