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某酒后寻衅滋事,到邻居门店里故意毁坏财物,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付出了相应的代价: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
12月16日凌晨零时许,新密市公安局大隗派出所接到辖区陈庄村落郭师长西席报警:不知道谁把自家店里的摩托车和玻璃门砸坏了。接警后,值班民辅警迅速赶到现场。通过查看店里视频监控得知:当日晚上12点多,一名男子拿着木棍来到郭师长西席店铺前,举起木棍朝门窗上砸打,然后迅速离开。半个小时后的凌晨1点多,男子又回到店门口连续砸打。经确认,该男子正是和郭师长西席同村落的杨某。据此,民警将杨某传唤至派出所接管进一步调查。
审理后查明:几天前,杨某与郭师长西席发生了口角,杨某就此挟恨在心。15日晚上,杨某酒后跑到郭师长西席门店表面,发泄自己的不满。酒醒后才意识到做了违法的事,对此后悔不已。(信息供应 王珊珊 魏锦池 位锦锦)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裴申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