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以来,被告人张凯以亲缘、同学、朋友关系为纽带,以泰和翔达公司、中辰矿业公司为依托,履行多起违法犯罪行为。
形成了以被告人张凯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周扬、张全龙、孟令海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姬兴存、卜范福、武玉雷、郝少东、李铁钢、吴华、杨勇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子组织。
张凯先后投资成立泰和翔达公司、泉龙吉昊公司、中辰矿业公司等企业,以高额人为、入股分红、配备车辆、购置房产为手段,先后收买周扬、孟令海、姬兴存、卜范福、武玉雷、李铁钢、郝少东、吴华、杨勇等为企业骨干,以公司管理模式划分管理层级,先后有组织地通过履行窝藏、造孽拘禁、寻衅滋事、强制交易、造孽采矿、职务侵略、敲诈打单、聚众打斗、妨害作证、帮助假造证据、故意销毁司帐凭据,隐匿司帐凭据、司帐账簿、财务司帐报告,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凌群众,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子组织,并策划、指挥、授意、指导其黑社会性子组织成员,履行造孽拘禁、聚众打斗、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应该对该组织所履行的犯罪行为卖力,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子组织罪、窝藏罪、造孽拘禁罪、聚众打斗罪、寻衅滋事罪、妨害作证罪、敲诈打单罪、职务侵略罪、强制交易罪、造孽占用农用地罪、故意销毁司帐凭据罪、造孽采矿罪、开设赌场罪、行贿罪。其他被告人分别构成参加黑社会性子组织罪、聚众打斗罪、寻衅滋事罪等。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对被告人张凯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子组织罪、窝藏罪、造孽拘禁罪、聚众打斗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其他1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不等的刑期,对周扬等3名积极参加者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并处21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
本案涉案人数多、证据繁杂,讯断书长达500页,25万余字。按常态化疫情防控事情哀求,大武口区公民法院通过与看守所视频连线的办法,向被告人进行了宣判,并通过户外电子大屏幕,对外直播了宣判过程。
来源:石嘴山发布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通报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缺点或陵犯了您的合法权柄,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感激。
来源: 银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