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任务主体的承担任务的比例是多少?
裁判要旨
山东省莱阳市公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为被告张某供应劳务活动中受伤的事实清楚,本院予以认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供应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危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差错承担相应的任务。张某作为接管劳务者,应该在劳务关系中作为劳务活动的组织者、指挥者、监督者和风险的防控者,对供应劳务者的活动负有安全把稳和劳动保护的责任,对施工现场尽到安全管理的责任。本案中,张某未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对董某尽到提示和保护的责任,未对董某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诲,对事件的发生具有差错,应该承担相应任务。董某作为完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该知道培植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和危险,未尽到谨慎的把稳责任,且在张某指示原告原地等待的情形下,擅自离开进入楼内掉落电梯井受伤,原告对事件的发生自身具有差错,也应该承担相应任务。被告建筑公司作为某楼盘的总承包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疏于管理,本案中,电梯井口到负一楼五六米高,光芒也不好,被告建筑公司对电梯井口未封闭,也未设置警示标志,对事件的发生负有差错,答允担相应的赔偿任务。综上,本院认定被告张某作为接管劳务者,答允担50%的赔偿任务,被告建筑公司答允担10%的赔偿任务,原告自己答允担40%的任务。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履行见地》的规定:对付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被取消的金属门窗等专业承包资质,在相应专业工程发包过程中,不再做资质哀求。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专业工程分包时,应将上述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一定技能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企业法人业务执照的企业。被告铝业公司将安装门窗项目分包给张某属违法分包,应该在张某承担任务的范围内负连带任务。
法官后语
刘武清
山东省莱阳市公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一级法官
冯莲云
山东省莱阳市公民法院民二庭五级法官助理
来源:《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山东审判
多层分包、转包后形成个人劳务关系,劳务受损后应向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