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廖某曾因盗窃被多次判刑。2019年10月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在患有疾病未被收押的环境下,贼心不改再去盗窃。近日,蚌山区公民法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廖某数罪并罚,决定合并实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五千元。
2013年起,廖某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次,判处拘役4次,有期徒刑2次。2019年11月4日凌晨,廖某贼心中兴,在因患病未被收押的情形下,又到蚌山区某阛阓,盗窃三个挂式空调内机,二个挂式空调外机。接着又盗窃七楼塑钢窗22.4平方米。经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本钱监审认定局认定:被盗格力空调代价为2430元;被盗格力空调外机代价为729元;被盗铝合金窗代价为362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以造孽霸占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廖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可以从轻惩罚。被告人廖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实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该从重惩罚。被告人廖某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惩罚。被告人廖某在讯断发布后刑罚实行完毕前又犯新罪,应该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讯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