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群众举报创造,云南籍刘某某在胜芳制衣厂区宿舍多次盗窃职工现金、衣物,八仙桥街道李某某、伏山镇贾某某、泗店镇吴某某与郭某某等人多次盗窃山东森林木业厂区内铝合金窗户、墙体铜线、水泥板等物品,华丰镇高某和马某盗窃华新公司办公室物品,县“做事发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公安部门第一韶光掌握涉案职员,迅速查清违法事实,依法对干系职员予以行政惩罚,并为企业挽回丢失。
下一步,宁阳县“做事发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坚持重拳出击,保持严打势头,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快侦快办功能,严厉打击盗窃企业财物、阻碍企业正常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力创优发展环境,做事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