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李泽中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心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明纪律,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变;违反廉明纪律,公款报销个人用度,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礼金。
滥用权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殊重大丢失,涉嫌国有公司、企业职员滥用权益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泽中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损失空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私欲膨胀、腐蚀堕落,与不法贩子沆瀣一气,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罢手,影响恶劣,应予严明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公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中心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心批准,决定给予李泽中开除党籍处罚;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审查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珠海双开折叠门工场_珠海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李泽中被双开 滑动门

李泽中简历

李泽中,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安徽庐江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10月参加事情,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6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7年11月至2008年11月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成本运营部部长;

2008年11月至2013年4月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3年4月至2016年4月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副布告、董事、总经理;

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布告、董事长;

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任珠海市委副布告,市政府党组布告、代市长;

2017年5月至2017年9月任珠海市委副布告,市政府党组布告、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