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79 公司简称:圣达生物
第一节 主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择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方案,投资者应该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等管理职员担保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全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任务。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形
2.1公司简介
2.2紧张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公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形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形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掌握人变更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主要事变
公司应该根据主要性原则,解释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形的重大变革,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形有重大影响和估量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变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9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颠末议定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担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全性承担法律任务。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形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办法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短信办法关照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等管理职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洪爱女士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等管理职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关照、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公民共和国公法律》(以下简称“《公法律》”)、《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形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择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2024年半年度报告择要》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许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根据《企业司帐准则》和公司司帐政策、司帐估计的干系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响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危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殊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许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召募资金利用情形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前次召募资金利用情形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赞许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场的议案》
为履行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由“用于股权勉励操持”变更为“用于履行员工持股操持”。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赞许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草案)〉及其择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进公司管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康健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任务意识,根据《公法律》《中华公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履行员工持股操持试点的辅导见地》(以下简称“《辅导见地》”)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形,公司拟履行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并制订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草案)》及其择要。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草案)》和《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草案)择要》。
表决结果:赞许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周斌师长西席拟参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了规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履行,确保本员工持股操持有效落实,公司根据《公法律》《证券法》《辅导见地》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订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管理办法》。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许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周斌师长西席拟参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有关事变的议案》
为担保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操持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及其下设的薪酬与考察委员会卖力拟定和修正本员工持股操持;
2、授权董事会履行本员工持股操持;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操持的约定取消操持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操持;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员工持股操持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履行期限内干系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革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操持作出相应调度;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操持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操持干系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操持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操持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变,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操持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变外,其他事变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赞许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周斌师长西席拟参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操持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关照》(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赞许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颠末议定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担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全性承担法律任务。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形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办法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短信办法关照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涵师长西席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关照、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公民共和国公法律》(以下简称“《公法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形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择要》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2024年半年度报告择要》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2024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择要》的体例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干系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全,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许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符合《企业司帐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干系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客不雅观公道地反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形,不存在危害公司及股东权柄的环境。
表决结果:赞许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召募资金利用情形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前次召募资金利用情形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赞许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场的议案》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赞许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草案)〉及其择要的议案》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草案)》和《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草案)择要》。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草案)及其择要》符合《公法律》《中华公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履行员工持股操持试点的辅导见地》(以下简称“《辅导见地》”)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操持”)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进公司管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康健发展。
表决结果:赞许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徐涵、洪灿灿回避表决。
因公司监事徐涵、洪灿灿系本次员工持股操持拟参与工具,均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上述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敷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管理办法》。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
1、《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管理办法》符合《公法律》《证券法》《辅导见地》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干系规定,并能进一步规范本员工持股操持有效落实,且不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履行员工持股操持的环境,不存在危害公司及其股东权柄的环境;
2、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操持干系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本员工持股操持系员工志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办法逼迫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操持的环境;
3、本员工持股操持的持有人符合《辅导见地》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操持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操持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员工持股操持有利于改进公司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履行本员工持股操持不会危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须要。
表决结果:赞许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徐涵、洪灿灿回避表决。
因公司监事徐涵、洪灿灿系本次员工持股操持拟参与工具,均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上述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敷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
2024年第二季度紧张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担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全性承担法律任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表露:第十三号逐一化工》(2022年修订)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表露:第十四号逐一食品制造》(2022年修订)的哀求,现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紧张经营数据表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紧张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形
注:公司紧张产品中,维生素产品包括生物素(折纯)、叶酸(折纯);生物保鲜剂产品包括乳酸链球菌素、纳他霉素、聚赖氨酸。
生物素(折纯)产量包含公司外购生物素粗品精制加工的生物素纯品。
二、报告期内紧张产品发卖地区分布基本情形
单位:万元
三、报告期内紧张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形
1、紧张产品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形
第二季度,公司紧张产品维生素均匀发卖价格较上年同期低落29.74%,环比低落11.3%;生物保鲜剂均匀发卖价格较上年同期低落4.97%,环比上升8.49%。
2、紧张原材料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形
第二季度,公司紧张原材料三氨基盐均匀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低落8.48%,环比上升4.18%;对氨基盐均匀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低落3.51%,环比上升0.13%;白砂糖均匀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上升2.38%,环比低落0.99%;酵母粉均匀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上升11.33%,环比低落0.96%。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变。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形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把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
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草案)
二〇二四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担保本员工持股操持及其择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全性承担法律任务。
风险提示
一、浙江圣达生物药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圣达生物”“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操持草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履行,本员工持股操持草案能否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愿定性。
二、有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操持(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操持”)的详细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估量规模和详细履行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履行,存在不愿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本员工持股操持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份额不敷,本员工持股操持存在低于估量规模的风险。
四、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古迹、宏不雅观经济周期、国际/海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生理等多种繁芜成分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五、本员工持股操持中有关公司古迹考察指标的描述不代表公司的古迹预测,亦不构成古迹承诺。
六、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把稳投资风险。
特殊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同等。
一、本员工持股操持草案系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公法律》《中华公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履行员工持股操持试点的辅导见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逐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例。
二、本员工持股操持遵照依法合规、志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逼迫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操持的环境。
三、参加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工具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等管理职员、核心骨干(以下简称“持有人”),初始设立时总人数不超过44人,详细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形确定。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认购款缴纳情形、员工变动情形对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员工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度。
四、本员工持股操持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圣达生物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操持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7.25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操持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7,118.8958万股的0.51%。本员工持股操持草案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办法得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的情形如下: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办法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4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办法累计回购股份1,872,5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38元/股、最低价为7.428元/股,回购均价为11.79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公民币22,078,43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用度)。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场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的用场进行调度,由原用场“用于股权勉励操持”变更为“用于履行员工持股操持”。
本员工持股操持履行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操持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通过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操持所获股份权柄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操持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拓行股票上市前得到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勉励得到的股份。终极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形目前尚存在不愿定性,终极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实行情形为准。
五、本员工持股操持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办法。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供应财务帮助或为其贷款供应包管的情形。本员工持股操持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499.95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详细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六、本员工持股操持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5.73元/股。在本员工持股操持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操持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成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度。
七、本员工持股操持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本员工持股操持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操持的管理方,代表本员工持股操持或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纳了适当的风险戒备和隔离方法切实掩护本员工持股操持持有人的合法权柄。在本员工持股操持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干系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操持日常管理供应管理、咨询等做事。
八、本员工持股操持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末了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操持名下之日起打算。
本员工持股操持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后,对本员工持股操持进行展期,经管理委员会赞许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九、本员工持股操持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操持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十、公司履行本员工持股操持的财务、司帐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司帐准则、税务制度规定实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操持履行而需缴纳的干系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一、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操持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关照,审议本员工持股操持。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操持的股东大会将采纳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办法。本员工持股操持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履行。
十二、本员工持股操持履行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哀求。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分外解释,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章 本员工持股操持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法律》《证券法》《辅导见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本员工持股操持草案。
员工志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操持,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改进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康健发展;
三、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任务意识,吸引和保留精良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履行本员工持股操持,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全、及时地履行信息表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操持进行底细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敲诈行为。
二、志愿参与原则
公司履行本员工持股操持遵照公司自主决定,员工志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办法逼迫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操持。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操持参与人盈亏自大,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柄平等。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操持持有人的确定依据、范围及份额分配情形
一、本员工持股操持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操持的持有人系公司依据《公法律》《证券法》《辅导见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干系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志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操持。
二、本员工持股操持持有人的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操持的职员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监事、高等管理职员、核心骨干。
除本员工持股操持草案另有规定外,所有参与工具必须在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存续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条约或聘任条约。
三、本员工持股操持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形
本员工持股操持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499.95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操持的份额上限为499.95万份。初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44人,详细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认购情形确定。本员工持股操持的拟分配情形如下表所示:
注:1、参与工具终极认购的份额以员工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本员工持股操持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定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员工持股操持的缴款韶光由公司统一关照安排。持有人未定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视为持有人自动损失剩余未定期缴纳部分对应的认购权利,仅享有定期缴纳部分对应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形对参加工具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度,参加工具的终极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员工持股操持的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签署《持股操持认购协议书》和终极缴款情形确定。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操持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
一、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操持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办法。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供应财务帮助或为其贷款供应包管的情形。
本员工持股操持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499.95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操持持有人详细持有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形确定。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操持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圣达生物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操持草案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办法得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的情形如下: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办法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4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办法累计回购股份1,872,5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38元/股、最低价为7.428元/股,回购均价为11.79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公民币22,078,43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用度)。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场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的用场进行调度,由原用场“用于股权勉励操持”变更为“用于履行员工持股操持”。
三、本员工持股操持规模
本员工持股操持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7.25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操持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7,118.8958万股的0.51%。
本员工持股操持履行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操持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通过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操持所获股份权柄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操持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拓行股票上市前得到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勉励得到的股份。终极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形目前尚存在不愿定性,终极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实行情形为准。
四、股票购买价格及合理性解释
(一)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操持购买股票的价格为5.73元/股,购买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操持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5.45元/股;
2、本员工持股操持草案公布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5.73元/股。
在本员工持股操持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操持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成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度。
(二)购买价格设定的合理性解释
参加本员工持股操持的职员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等管理职员、核心骨干。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上述职员系对公司核心业务未来发展有直接贡献浸染或有主要协同浸染的员工,对经营操持及中长期计策目标的实现具有主要意义。
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根本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基于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形和全面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岗位配置及人才军队体系的诉求,公司平衡了勉励效果最大化的目的和公司履行员工勉励所需承担的本钱,确定本员工持股操持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5.73元/股,不低于本员工持股操持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且不低于本员工持股操持草案公布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本员工持股操持设定的购买价格能有效稳固现有人才团队并吸引外部人才,强化公司核心团队对公司中长期发展的义务感和任务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推动公司古迹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定价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不存在危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环境。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存续期、锁定期和古迹考察
一、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存续期
(一)本员工持股操持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末了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操持名下之日起打算。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操持即终止,也可经本员工持股操持约定的审批程序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操持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操持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操持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操持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存续期届满前,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操持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赞许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形,导致本员工持股操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操持份额持有人的,经管理委员会赞许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操持的锁定期
(一)本员工持股操持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末了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操持名下之日起打算。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操持所持股票权柄将依据对应考察年度考察结果分配至持有人。详细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末了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操持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操持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末了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操持名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操持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本员工持股操持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成本公积转增股本等环境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本员工持股操持干系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操持进行底细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敲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干系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等管理职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定的期间。
在本员工持股操持存续期内,如果《公法律》《证券法》等干系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革,则上述敏感期应该符合修正后的《公法律》《证券法》等干系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古迹考察
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古迹考察包括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古迹考察,详细考察指标如下:
(一)公司层面的古迹考察:
本员工持股操持在2024年-2025年司帐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古迹指标进行考察,以达到古迹考察目标作为持有人解锁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条件之一,古迹考察目标详细如下:
注:1、上述“业务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业务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勉励操持的股份支付用度影响的数值作为打算依据。
若解锁期内,公司当期古迹水平达到古迹考察目标条件的,当期对应标的股票方可按比例解锁。若第一个解锁期的公司古迹考察指标未达成,对应不能解锁的标的股票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在第二个解锁期的公司古迹考察实现时解锁。如若递延至末了一个解锁期时势迹仍未达成的,则相应的权柄均不得解锁,不得解锁的部分由本员工持股操持管理委员会收回,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办法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察: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考察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察干系制度履行。持有人个人绩效考察结果分为“精良”“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在公司古迹目标达成的条件下,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的权柄数量=个人当年操持解锁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在公司古迹目标达成的条件下,若持有人实际解锁的标的股票权柄数量小于当年操持解锁标的股票权柄数量,不能解锁的标的股票权柄对应的份额,由本员工持股操持管理委员会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操持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操持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操持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操持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办法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第六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参与办法
本员工持股操持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办法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办理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操持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操持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由本员工持股操持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卖力开立本员工持股操持干系账户、卖力本员工持股操持的日常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结束后减持本员工持股操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本员工持股操持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等)、代表本员工持股操持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等,并掩护本员工持股操持持有人的合法权柄。
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薪酬与考察委员会卖力拟定和修正本员工持股操持,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其他干系事宜。公司采纳了适当的风险戒备和隔离方法切实掩护本员工持股操持持有人的合法权柄。
一、持有人会议
(一)公司员工在认购本员工持股操持份额后即成为本员工持股操持的持有人,持有人会议是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用度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二)以下事变须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变更、终止;
3、本员工持股操持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办法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参与融资的详细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4、修订《员工持股操持管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为本员工持股操持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干系账户;
6、授权管理委员会卖力本员工持股操持的日常管理;
7、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除表决权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等的安排;
8、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
9、授权管理委员会选择及改换专业机构,制订及修订干系管理规则(如有);
10、授权管理委员会卖力与专业机构的对接事情(如有);
11、授权管理委员会卖力本员工持股操持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12、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须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变。
(三)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指定职员或指定职员卖力调集和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卖力调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卖力主持。
(四)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发出会议关照,通过直接投递、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办法,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书面会议关照应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韶光、地点;
2、会议的召开办法;
3、拟审议的事变(会议提案);
4、会议调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发起人及其书面发起;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该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哀求;
7、联系人和联系办法;
8、发出关照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形,可以通过口头办法关照持有人随时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办法关照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形紧急须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解释。
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或类似的通讯工具召开,只要参加会议的所有持有人能够听到并彼此互换,所有通过该等办法参加会议的持有人应视为亲自出席会议。
(五)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由充分谈论后,主持人应该应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谈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办法为书面表决。
2、本员工持股操持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赞许、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该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告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形不予统计。
4、会议主持人应该当场宣告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含)以上份额赞许后则视为表决通过(本员工持股操持规定需2/3(含)以上份额赞许的除外),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具名确认后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持有人会颠末议定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主持人卖力安排职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六)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操持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七)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操持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发起召开持有人会议。
二、管理委员会
(一)本员工持股操持设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操持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或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对本员工持股操持卖力。
(二)管理委员会至少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存续期。
(三)管理委员会委员应该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员工持股操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员工持股操持负有下列虔诚责任:
1、不得利用权益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造孽收入,不得侵略本员工持股操持的财产;
2、不得挪用本员工持股操持资金;
3、未经持有人会议赞许,不得将本员工持股操持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赞许,不得将本员工持股操持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员工持股操持财产为他人供应包管;
5、不得利用其权益危害本员工持股操持利益;
6、不得擅自表露与本员工持股操持干系的商业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员工持股操持规定的其他责任。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虔诚责任给本员工持股操持造成丢失的,应该承担赔偿任务。
(四)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卖力调集持有人会议,实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卖力本员工持股操持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操持所持有股份的除表决权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等的安排,以及参与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的安排;
4、卖力决策是否聘请干系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操持日常管理供应管理、咨询等做事;
5、卖力与专业机构的对接事情(如有);
6、代表本员工持股操持对外签署干系协议、条约;
7、按照本员工持股操持“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柄的处置”干系规定对持有人权柄进行处置;
8、决策本员工持股操持弃购份额、被收回份额或权柄的归属;
9、管理本员工持股操持利益分配,在本员工持股操持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处置及分配等干系事宜;
10、决策本员工持股操持存续期的延长;
11、办理本员工持股操持份额登记、继续登记;
12、卖力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减持安排;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五)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权益:
1、主持持有人会媾和调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经管理委员会授权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3、督匆匆、检讨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实行;
4、代表本员工持股操持对外签署干系协议、条约;
5、管理委员会付与的其他权益。
(六)管理委员会调集程序:
1、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调集,于会议召开3日前关照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对表决事变同等赞许的可以以通讯办法召开和表决。
2、经管理委员会各委员赞许,可豁免上述关照时限。情形紧急,须要尽快召开管理委员会紧急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办法发出会议关照,但调集人应该在会议上作出解释。
(七)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发起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该自接到发起后3日内,调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八)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施一人一票。
(九)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办法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见地的条件下,可以用传真办法或其他许可的办法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具名。
(十)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变、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署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该在授权范围行家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十一)管理委员会应该对会议所议事变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该在会议记录上署名。
(十二)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调集人姓名;
2、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委员会委员(代理人)姓名;
3、会议议程;
4、管理委员会委员发言要点;
5、每一决议事变的表决办法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附和、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八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责任
一、公司的权利和责任
(一)公司的权利
1、按照本员工持股操持草案“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柄的处置”干系规定对持有人权柄进行处置;
2、监督本员工持股操持的运作,掩护持有人利益;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操持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公司的责任
1、真实、准确、完全、及时地履行关于本员工持股操持的信息表露责任;
2、根据干系法规为本员工持股操持开立及注销证券交易账户等;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操持规定的其他责任。
二、持有人的权利和责任
(一)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操持份额享有本员工持股操持资产的权柄;
2、参加或委派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本员工持股操持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员工持股操持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持有人的责任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干系规定;
2、依照其所认购的本员工持股操持份额和办法缴纳认购资金;
3、依照其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操持份额承担本员工持股操持的投资风险;
4、遵守《员工持股操持管理办法》;
5、本员工持股操持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赞许外,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操持份额不得转让、退出(除本员工持股操持草案另有规定外)、用于包管、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6、在本员工持股操持存续期间内,不得哀求分配本员工持股操持资产;
7、按名下的本员工持股操持份额承担本员工持股操持符合解锁条件、股票抛售时的法定股票交易税费;
8、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操持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9、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操持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九章 本员工持股操持的资产构成及权柄分配
一、本员工持股操持的资产构成
(一)本员工持股操持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柄;
(二)现金存款和银行利息;
(三)本员工持股操持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本员工持股操持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资产,公司不得将本员工持股操持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本员工持股操持的管理、利用或者其他环境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本员工持股操持资产。
二、本员工持股操持的权柄分配
(一)在本员工持股操持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赞许,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操持份额不得擅自退出、转让或用于抵押、质押、包管、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二)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成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员工持股操持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办法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但因持有公司股份而得到的现金分红不受前述锁定期限定。
(三)本员工持股操持项下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标的股票的处置办法。
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陆续变现本员工持股操持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干系法律法规的哀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定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由本员工持股操持管理委员会在本员工持股操持存续期届满前确定处置办法。
(五)当本员工持股操持存续期届满或拟提前终止时,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依法扣除干系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事情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六)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变,持有人所持的本员工持股操持份额的处置办法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柄的处置
一、公司发生实际掌握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公司实际掌握权发生变更,或发生合并、分立等环境,本员工持股操持正常履行。
二、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赞许,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履行。
三、本员工持股操持的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操持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操持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操持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操持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操持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存续期届满前,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操持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赞许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形,导致本员工持股操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操持份额持有人的,经管理委员会赞许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操持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持有人权柄的处置
(一)存续期内,除本员工持股操持草案及干系文件规定的情形,或经管理委员会赞许外,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操持权柄不得退出,不得用于包管、偿还债务等。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操持权柄未经管理委员会赞许不得转让,未经赞许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二)存续期内,发生如下环境之一的,管理委员会对已解锁部分不作处理;未解锁的部分,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操持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操持权柄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操持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操持资格的受让人;或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办法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1、持有人担当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参与本员工持股操持的职员;
2、持有人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若公司失落去对该子公司掌握权,且持有人仍留在该子公司任职的;
3、持有人因公司裁员等缘故原由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落、违法违纪等行为的;
4、持有人非因工受伤而损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
5、持有人因实行职务外的其他缘故原由而身故的,公司返还持有人的资金由其指定的财产继续人或法定继续人代为吸收。
(三)存续期内,发生如下环境之一的,管理委员会对已解锁部分不作处理(下述第5条环境除外);未解锁的部分,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操持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操持权柄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操持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操持资格的受让人;或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办法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1、持有人劳动条约或聘任条约到期且不再续约;
2、持有人劳动条约或聘任条约未到期,双方协议解除劳动条约或聘任条约的;
3、持有人擅自离职,或主动辞职的;
4、持有人因个人绩效考察不合格而致使公司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条约或聘任条约的(包括被公司辞退、革职等);
5、持有人由于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透露公司机密、因失落职或渎职等行为危害公司利益或荣誉而导致职务变更的,或因前述缘故原由导致公司解除与持有人劳动关系或聘任关系的。同时,持有人应将其因行使权柄所得全部收益返还给公司,给公司造成丢失的,还应同时向公司承担赔偿任务。
(四)存续期内,发生如下环境之一的,管理委员会对已解锁部分不作处理;未解锁的部分,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持有人所持有的权柄完备按照环境发生前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察结果不再纳入解锁条件;或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操持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操持权柄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操持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操持资格的受让人;或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办法处理对应标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