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补漏工程条约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公民共和国经济条约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约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详细情形,已充分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 外墙、楼面伸缩缝补漏
二、 工程地点:厂房
三、 承包范围: B区文控室、客栈部、印刷部、财务室、
C区储运部、贴盒部门卫室
四、 工期: 本工程自2005年7月2日开工,于2005年9月3日竣工.
五、 工程质量: 按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施工质量的规定进行评定.评定中
如有争执,则以深圳市质检部门评定.哀求质量等级为优.
六、 条约价款: 本条约总价即工程造价为公民币叁万陆仟柒佰捌拾柒
元叁角陆分(¥36787.36元)
七、 承包办法:
(1) 定标价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 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部门支付.
八、 付款办法: 落成后先付总工程款的60%,别的分期为2006年付
20%,2007年付20%.
九、 保修任务: 免费保修叁年.
十、 其它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条约自具名之日起生效.
3. 乙方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甲方正常管理,不得因施工破坏甲方设备 和物件,否则照价赔偿.
4. 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条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附加: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署名: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署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