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详细情形通知布告如下:
01
安康市汉滨区罗长波蒸面店发卖生产的油条,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能株式会社。
02
安康市绍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邮政大酒店利用的汉阴粉条(外购),1批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考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考验检测中央。
03
安康市莲花实业有限公司利用的筷子(餐饮具), 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考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考验检测中央。
04
安康学院(江北校区)利用的筷子(餐饮具), 1批次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考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考验检测中央。
05
汉阴县金鑫实业有限公司利用的粉条(外购),1批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考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考验检测中央。
对抽检中创造的不合格产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事情,查清产品流向,采纳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方法掌握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创造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响。
内容来源: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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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安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