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18年9月28日晚,庞某的丈夫林某某乘坐庞某某驾驶的小轿车,由于司机操作不当,导致小轿车发生事件,林某某当场去世亡。
2019年7月31日,该院受理庞某申请国家法律救助案,接到庞某申请国家法律救助材料时,该院高度重视,立即对案件进行细致审查,到被害人家里进行入户调查,经调查,被害人林某某生前靠制作铝合金门窗收入来坚持家庭生活,家中熟年迈的父母,两名儿女正在读初中,均未成年。
林某某出事后,闹事者没有赔偿能力,家中紧张经济来源靠其妻子庞某日常打零工来坚持,还要抚养两个未成年儿女上学,生活十分困难。
该院理解到庞某家庭的实际情形后,及时启动国家法律救助程序,于8月12日将1万元法律救助款发放到庞某手中,帮助其缓解困难。

屯昌县铝合金门窗_屯昌院司法救助暖人心审查做事显温情 复合门

法律救助

发放过程中,被救助人庞某感谢屯昌审查院帮助其办理了实际困难,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同时也希望县审查院能连续做好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分外困难当事人的救助事情,掩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柄。

黄志刚审查长指出

法律救助是一项通报审查“温情”,彰显法律人性关怀的事情,是屯昌审查院加快推进以改进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培植,关心民生、保障民生、做事民生的详细举措,也是缓解困难群众燃眉之急,促进法律机关公信力提升的主要办法和路子,此举有助于进一步缓解社会抵牾,掩护大局稳定,表示了法律的人文关怀。
他哀求,下一步要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利用好法律救助资金,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做事于民,为全力构建和谐屯昌作出新的贡献!

文/冯进、邹灵灵

图/邹灵灵

编辑丨丁紫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