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由于购买韶光太长,电动自行车发票和合格证都不见了,可不可以上牌,须要什么手续?
答:遗失落发票、合格证的,可以凭身份证或居住证,在登记网点或临时登记做事点填写任务“声明书”办理临时号牌业务。
值得把稳的是,临时号牌有效期到2022年4月15日,过渡期届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问题二:超标电动自行车可不可以上牌,可以上路行驶吗?
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按照《肇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试行)》规定,履行过渡期管理,登记后发放临时号牌可以上道路行驶,过渡期至2022年4月15日截止。
没有脚踏功能的两轮电动车,不属于《肇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试行)》的管理工具,纳入机动车管理(手续完好的按照摩托车进行登记上牌),因此不可以按照电动自行车来登记上牌。
2013年,肇庆已对该类车辆履行过渡期管理,2015年底后即不再许可上路行驶。如果再上路行驶,按照机动车交通违法干系规定依法予以惩罚。根据本次通知布告第八条,经认定车辆为机动车且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依法按照无证驾驶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问题三:市民上班韶光事情忙,网点也离住所比较远,周末可以在小区周边上牌吗?
答:当前,肇庆通过警邮互助的办法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事情,除了事情日到固定的邮政网点上牌登记外,邮政部门还利用周末韶光深入社区、小区上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这一举措将持续到现有电动自行车全部登记完成。
问题四:临时号牌有效期到2022年4月15日,到期后这类车如何处理?
答:根据《肇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试行)》规定,悬挂临时号牌车辆在过渡期届满后不得上路行驶,该类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必须到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注销登记,并重新购买符合国家最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再进行注册登记,悬挂新的号牌才能上路行驶。
干系阅读:
肇庆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通知布告
【南方+】施亮
【通讯员】梁一琳 罗孝武
【作者】 施亮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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