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娄底市纪委 娄底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5起违法用地范例案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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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

近年来,我市违法用地、造孽采矿等问题屡禁不止,且日趋严重,根据市委、市政府支配安排和紧张领导指挥,市纪委监委组织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对5起违法用地范例案例进行了查处,共问责29人。
现通报如下:

01.

娄底中信汽车发卖做事有限公司东风柳汽乘龙品牌4S形象店造孽占地案

经查,2020年4月,娄星区黄泥塘街道办事处东来村落村落委会明知娄涟公路主干道旁边两侧各200米区域属于控规范围,在未取得干系批复息争决用地手续的情形下,将该区域地皮出租给娄底中信汽车发卖做事有限公司作为东风柳汽乘龙品牌4S形象店经营利用,造孽占用村落集体地皮5.87亩,个中耕地3.89亩。
黄泥塘街道办事处控违不严、拆违力度不足,对造孽占地问题没有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娄星区自然资源局对项目用地监管不严、控违力度不足。
处理如下:

给予黄泥塘街道办事处东来村落原村落主任谢某丰党内警告处罚,对村落支书兼村落主任谢某房进行诫勉;

给予黄泥塘街道办事处综正当律大队大队长廖某党内警告处罚,对分管国土方案、控违拆违事情的人大联工委主任胡某旗进行履责约谈;

对第一国土资源中央所副所长肖某民进行诫勉,对娄星区自然资源局方案司法大队中队长龙某进行诫勉,对国土司法监察大队卖力人罗某进行履责约谈,对副局长兼第一国土资源中央所所长成某民进行提醒发言,对分管方案司法事情副局长颜某辉进行提醒发言,对分管国土司法事情副局长徐某群进行提醒发言;

责令东来村落村落委会向黄泥塘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检讨;

责令黄泥塘街道办事处向娄星区公民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02.

新化县油溪乡龙宫加油站造孽占地案

经查,2021年1月,新化县油溪乡龙宫加油站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形下,建有一栋2层砖混构造的站房和一个钢架构造的罩棚,并硬化了部分地面,造孽占用国有培植用地7.45亩、村落集体地皮2.19亩,个中耕地1.72亩。
油溪自然资源所在创造龙宫加油站造孽占地的问题后,仅口头制止,未向乡领导和县自然资源局申报请示。
油溪乡城建办未落实控违拆违事情职责,导致龙宫加油站造孽占地。
县自然资源局征地拆迁所未精确履职,在县自然资源局未核发龙宫加油站用地预审与选址见地书等手续的情形下为该项目启动征地程序。
处理如下:

给予油溪自然资源所所长陈某邦党内警告处罚;

给予油溪乡城建办主任饶某华党内警告处罚;

给予县自然资源局征地拆迁所所长肖某峰党内警告处罚;

责令油溪村落夫民政府向新化县公民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03.

新化县炉不雅观镇三江村落三江口游乐园有限公司造孽占地案

经查,2021年9月,新化县炉不雅观镇三江村落村落支书兼村落主任何某高,村落支部委员何某佐、何某政,村落民何某洪,在三江村落合资开办三江口游乐园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形下,造孽占用村落集体地皮6.6亩培植垂钓基地,个中永久基本农田4.63亩。
炉不雅观镇公民政府对落实耕地保护、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主体任务不力,对日常地皮管理事情不严不细。
处理如下:

给予炉不雅观镇三江村落村落支书兼村落主任何某高党内警告处罚,村落支部委员何某佐党内警告处罚,村落支部委员何某政党内警告处罚,取消何某洪中共党员发展工具资格;

给予炉不雅观镇主管国土事情的二级主任科员欧某平党内警告处罚,对石新群工办职工、派驻三江村落驻村落干部孟某英进行诫勉;

责令三江村落村落委会向炉不雅观镇公民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责令炉不雅观镇公民政府向新化县公民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04.

涟源市七星街镇黑水塘村落农贸市场造孽占地案

经查,2020年6月,涟源市七星街镇黑水塘村落村落委会在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情形下,造孽占用村落集体地皮9.6亩培植黑水塘村落农贸市场,个中永久基本农田6.5亩。
七星街自然资源所履职不力,既未及时创造和制止造孽占地行为,也未做好相应的巡查台账。
七星街镇公民政府未负责贯彻国务院屯子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事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未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的主体任务、对镇自然资源所履职情形督匆匆不力、未采纳武断方法督匆匆补办用地手续,造成不良影响。
处理如下:

七星街镇黑水塘村落村落支书廖某雄,因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并案处理;

给予七星街自然资源所卖力人廖某日党内警告处罚,对副所长贺某武进行诫勉;

对七星街镇时任镇长曾某群进行诫勉,责令分管国土事情的镇协管领导王某中作出书面检讨;

责令黑水塘村落村落委会向七星街镇公民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责令七星街镇公民政府向涟源市公民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05

新化县洋溪镇光新家庭农场和顺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造孽占地案

经查,2017年11月,新化县洋溪镇光新家庭农场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形下,在新化县洋溪镇六竹村落建有6栋建筑物,造孽占地约3亩。
2020年3月,洋溪镇光新家庭农场将租赁的部分地皮转让给顺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两家公司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形下进行改扩建,顺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造孽占地3.92亩,洋溪镇光新家庭农场造孽占地3.89亩,均为永久基本农田。
洋溪自然资源所未精确履行职责,对辖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日常巡查缺失落,未及时创造和制止造孽占地行为。
洋溪镇公民政府对辖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疏于管理,对举动步伐农用地备案和监管不到位,落实耕地保护、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主体任务不力。
处理如下:

给予洋溪自然资源所时任所长刘某初党内警告处罚,责令现任所长彭某作出书面检讨;

给予洋溪镇分管农业事情的二级主任科员邹某美党内警告处罚,对分管城建、国土事情的镇党委委员李某通报批评,对原镇长周某林通报批评;

责令洋溪镇公民政府向新化县公民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上述5起范例案例,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作风不实、履责不力等问题。
全市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要深入贯彻落演习近平总布告关于耕地保护主要指示指挥精神和中心、国务院重大决策支配,切实履行主体任务,按照“三早一严”的哀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担负起保护耕地的政治任务,确保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讨,督匆匆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负责履职尽责,保障地皮保护管理方法落到实处;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执纪问责,加大对违法用地问题背后的履职不力、监管不严等失落职渎职行为的惩办力度。

[责编:郭芝桃]

[来源:娄底市自然资源和方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