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6年至2020年12月,范某某受郭某某雇佣一贯从事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事情。在此期间,郭某某陆续支付了部分人为款。2021年,经双方核对,郭某某尚欠范某某人为款8万余元,郭某某出具欠条一张,承诺分期支付范某某剩余欠款。然而,郭某某在支付了几笔款项后,又以资金周转困难等情由谢绝支付剩余的款项。人为被一拖再拖,直到2023年10月,范某某的人为款还是杳无音信。多次讨薪无果,多年的血汗是否会付诸东流,范某某该何去何从?2023年10月,范某某一纸诉状将郭某某诉至太谷法院,哀求支付剩余人为款。
支持起诉
在法院诉前调度的过程中,范某某通过太谷区公民审查院设立在法院的便民做事点理解到审查机关的支持起诉职能,于是抱着考试测验一下的态度向晋中市太谷区公民审查院申请了支持起诉。
接到申请后,审查官考虑到欠款已发生多年、当事人诉求紧迫的情形,积极开展调查核实事情,第一韶光向法院调取了案件干系证据,查清欠薪事实,决定支持范某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度结案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尽快化解抵牾,审查官积极与办案法官沟通,并积极参与案件调度,从情理、法理多方面做通被告事情。终极,该案顺利调度结案,郭某某赞许支付所欠付的人为款39200元,自2023年11月开始,每月25日前支付2000元,直至全部付清为止。
跟踪实行
为确保调度书实行到位,审查官连续对案件跟踪跟进,加强对调解书实行程序的监督,以掩护农人工合法权柄,戒备社会风险,促进社会稳定。目前,该案件正在实行中,郭某某依照调度协议分期将实行款项交到法院实行账户。
下一步,晋中市太谷区公民审查院将更加深入践行法律为民理念,聚焦公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奋力为“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充分彰显新时期审查机关的社会任务与义务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