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第五批)
为提高企业环守旧法意识,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市生态环境局现对查办的部分环境违法范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案例一 聊城民信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8日,现场检讨创造该公司利用特定车辆代替被检车辆读取OBD数据,通过“代车”办法假造被检车辆的排放考验结果。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已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0.11万元,并惩罚款10万元。
案例二 冠县滑腻调皮木业有限公司:2024年1月9日,现场检讨创造该公司胶合板热压工序(热压机)设置在有门窗的密闭车间内且正在生产,污染管理举动步伐两级活性炭未开启。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已责令整改,并惩罚款2.5625万元。
案例三 阳谷昊翔软管有限公司:2024年1月12日,现场检讨创造该公司软管切割工序废气网络管道连接处未密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能有效网络处理。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已依法备案,并责令整改。
案例四 山东壶口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月24日,现场检讨创造该公司喷漆生产线正在生产,两个喷漆房正在进行喷真石漆作业,未落实重污染景象Ⅱ级应急减排方法。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阿县分局已依法备案,并进行查封。
案例五 聊城光彩铝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2024年1月29日,现场检讨创造该单位印刷机和复合机进行过生产作业,未按照重污染景象Ⅱ级应急相应落实停产到位。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已依法备案,并进行查封。
下一步,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履行行政惩罚、行政逼迫等方法,保障重污染景象应急减排方法有效落实。各排污企业要主动落实环保主体任务及环境管理哀求,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主体任务。
来源:聊城生态环境、聊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