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因不舒服打开飞机安全门透气,不顾空姐多次安全提示,老年人犯了错谁来管
十多年前,我的一位老乡给我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老乡是在某个酒店负责接待外国游客的礼宾部,英语很棒。
一次接待了一对美国的夫妇,年纪很大,第一次来中国,很是拘谨,但非常和蔼,像两个老小孩。因为第一次来中国,他们希望在这7天的时间里,由酒店做个计划,安排他们在这个城市的全部行程,费用由他们出。于是酒店当天就做出计划,并由我这个老乡负责他们这几天的行程及活动。老乡将整个活动计划给这对夫妇做了详细的讲解,这对夫妇听得非常仔细,特别是涉及到有关于时间节点方面的都会询问,如:上午几点钟来请他们去餐厅就餐,就餐完毕后在哪里等候上车等。
第二天早上八点,老乡准时敲响了房间的大门,不到几秒钟门就开了,两位老人已经穿戴整齐准备出发。让我这位老乡有点小小的意外,因为说的是8点到8点15分这个时间段,就是想给这对夫妇留点缓冲的时间,没想到他们早就准备好了。
在后面的行程中,但凡有什么单独的活动都会主动和老乡商议,绝不会自作主张的到处跑。有时下午活动较早结束,回旅馆后老乡告诉他们几点就餐,在这时间段不要外出,他们就会老老实实呆在房间,直到老乡来请他们下楼就餐。有次去民俗村某个景点看表演,途中老乡接了个电话,因为表演区较为吵闹,不知不觉就离开表演区域,等电话接完回到表演区,发现表演已经结束,老乡当时就炸毛了,急急忙忙地去寻找这两位老人,却发现两位老人依然安静地坐在原地没动,见到老乡还微笑着招了招手。
不给别人添麻烦,是他们生活的习惯和原则,也是有教养的一种表现。
遵守规则,有着基本的自律性,这是人的最基本行为准则。
回到这件事。
这个老女人(请原谅我的粗野)在乘务员提醒她不能开启时,她依然不管不顾全体乘客的安危而擅自开启了安全门,幸亏是在未起飞之前,若是在空中开启,将引发的或许就是一场空难!
我们迟早要为这些肆无忌惮的人买单。
重庆那个疯女人不就是将一车人拉着随她一起陪葬了吗?
你们忘得也太快了吧?
竟然在评论中还有为这个老女人进行辩护者,脑子进水了吗!
大妈不舒服就可以做出一些不顾别人安全考虑的事情,把飞机安全门的透气孔打开。想一想天空之上有多大的压力和气流。竟然不顾空乘人员的劝阻,就是为了自己舒服做出这些危险的事情,我想这种老人真的是为老不尊,真的是社会上的一股恶流。对于这样的老人应该给他严惩,这是最大快人心的事情。我觉得对于这样的老人就得用法律的武器来教育,来让她懂得什么是允许的,什么是不允许的。
现在这些老人也不知道怎么了,前一阵子跳广场舞的老太太由于广场施工跳不了舞,她们就跑到人家的饭店大厅去跳。捡到人家的手机,老太太想向人家要一些钱,人家没有如他所愿就把人家的手机给摔了。类似于种种事情都来自于这些老大妈们。他们所作所为真的是一种非常不好的表现,严重的影响了大妈们的形象,我想这样的老人就应该抨击他们的行为。就应该让她们懂得尊重年轻人,年轻人才会尊重她们,这才是最应该懂得的道理。
老人犯错了,自然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自然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我觉得如果违法了超出了人们的忍耐限度,就应该让司法部门来解决。
9月23日,一大妈搭乘飞机从武汉前往兰州,大妈登机后觉得空气不好于是打开了安全门,航班因此延误起飞一小时,目前大妈已被警方带走进行调查。
发生这样的事我认为是大妈无知造成的,但并不是对安全知识的无知,而是对产生后果的无知。
大妈登机后空姐已经再三提示警告不要开安全门,大妈肯定听得清清楚楚,而且作为成年人,她肯定也了解存在危险,俗话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嘛,别人没打开过,她也不应该打开,这一点她肯定不无知。
大妈自认为可以通过倚老卖老可以搪塞过去,但坏就坏在了大妈对后果的无知,她不知道擅自打开安全门是犯法的。这好比经常闯红灯的人,自己知道可能被撞存在危险,但某一天交警开出一张罚单他就喊冤,我不懂法啊,我不知道后果。
改革开放40多年了,日子越来越好,兜里越来越有钱了,但是很多人依然忽视规则,对规则也没有敬畏。
飞机上,有乘客把脚放在小桌板上,被乘务员劝阻后却指责机舱管理不够人性化;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出租车发生剐蹭,未受伤的情况下竟索要高额赔偿;小区门口,未拴牵引绳的宠物狗吓到孩子,妈妈赶狗保护孩子,反遭狗主人拳打脚踢。
这些事都是不久前发生的,和大妈擅自打开机舱门事情如出一辙。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大家都不遵守规则,恐怕矛盾随时发生。
大妈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依然应该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只是口号,老年人也不应拥有所谓的特权,为了维护法律权威和警示更多人,我认为警方应该坚持依法办事。
欢迎来到“老穆说语文”问答领地,老穆将用最大的热忱和最好的回答回馈您!
老穆有话说
老穆认为,老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理应得到“特殊照顾”,但在一些原则问题上,是不能照顾的。
倘若老年人犯错了,触犯了法律条规,照样依法处理!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难道不是吗?
事件概要
【时间】9月23号
【地点】飞机上
【人物】某大妈、乘务员
【起因】飞机起飞前,一大妈觉得机舱内空气不好,竟然私自将飞机安全门打开透气。
【经过】其他旅客见状,被吓坏了。于是乘务员提醒该大妈,请勿触碰应急手柄。然而,大妈趁乘务员“转身协助其它旅客”时,仍旧碰撞开关并开启应急出口。
【结果】导致航班延误约1小时。大妈也被警方带走调查了。
老年人,万不可有“倚老卖老”的思想。
我们都知道,未成年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本是一部保护孩子的法律,殊不知,曾几何时,一些孩子却仗着《未成年人保护法》,行不法之事,着实让人可恶。
作为老年人,虽然没有“老年人保护法”,但在我国,我们都还是有着“尊老”传统的。
然而,有些老年人就仗着这个,经常干一些“出格”之事,着实让人厌恶!
老穆想说,我们尊老可以,但前提是你值得我们尊重!
倘若你倚老卖老,行不法之事,那么,你就不配值得我们尊重。
目前的老年人,由于时代原因,大都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因而需要子女及社会的教育。
一般情况下,65岁及以上的人,我们称之为老年人。
现在的老人,大都在1954年及以前出身,那个年代,由于条件有限,所以他们很难接受好的教育。
作为子女,有责任“教育”自己的父母。
当然,社会上的多媒体及广告牌等,也可以适当进行宣传,提高老年人的素质。
我想,素质教育,不分年龄吧!
【结束语】人都会有老的时候,我们理应尊重老人!但是,作为老人,也要学会尊重他人!尊重是相互的,而不是单向的!你们觉得呢?
如果您觉得不错,记得关注“老穆说语文”,并点个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