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这个阛阓不是她的,她是打工的,但没拿出劳动条约,被法院否了;
二是这个自动门是临沂的一家公司出售的,长沙的一家公司发卖安装的,该当找他们赔偿,法院认为你先赔了再说,如果他们有任务可以自己找他们追偿,本案不能追加他们生产者和发卖者为被告了;
三是精神危害赔偿不能赔,由于周老师自己有差错,这个自动门怎么能用手去摸呢,都是大人了,懂不懂?法院说,这个有点道理,那就受害人自己承担10%吧!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作为商家,一定要多巡视自己的经营环境可能存在哪些安全风险,比如泄电、地滑、漏水、物品倒塌等,要及时进行排查;作为消费者,进入阛阓,并不是进入了保险箱,有些阛阓比较
一、案件概述
2021年12月22日长沙中院(2021)湘01民终10657号:
上诉人李再喷鼻香因与被上诉人周利君违反安全保障责任任务轇轕一案,不服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公民法院(2021)湘0103民初1524号民事讯断,向本院提起上诉。
上诉人李再喷鼻香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要求:
一审法院的讯断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讯断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讯断,发回原审公民法院重审。李再喷鼻香认为该起触电摔伤事件的紧张任务承担方该当是该涉案产品的生产者和产品的发卖者临沂顺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产品的安装者长沙市宛圆信息技能有限公司和周利君本人。该涉案产品的发卖者临沂顺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该产品的生产者该当是轇轕案件的关键人物;理应是该诉讼标的轇轕案件的直接参与人;以是应追加该产品的生产者和该产品的发卖者临沂顺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诉讼当事人;该涉案产品是由安装者长沙市宛圆信息技能有限公司独立采购和安装的;且没有交付利用,而为试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触电摔伤事件;以是安装者长沙市宛圆信息技能有限公司也是可以为诉讼当事人。有《临沂全涛物流货色托运单》为证,证明于2019年11月6号临沂顺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感应门产品通过临沂全涛物流货色有限公司托运给产品安装者长沙市宛圆信息技能有限公司的事实。
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应撤销原讯断,或发回原审公民法院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上诉人不承担本案的法律任务。1、2020年01月21日18时26分,手机131××××机主报警,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坡子街派出所出警,问询案情及丢失情形后;双方达成一存问见即赔偿或补偿治疗费和慰问用度8000元;且由李再喷鼻香微信转账给王军(王辉)(伤者周利君之子)8000元是事实。
2、2020年05月10日09:17:05长沙市中医医院(市八医院)《影像检讨报告单》的影像学诊断:“左肱骨外科颈骨折,左肱骨头粉碎性骨折”。
3、2020年05月11日(入院韶光)至2020年05月12日(出院韶光)在长沙市中医医院(市八医院)住院诊断为“中医诊断:左肱骨折近端迂腐性骨折畸形愈合并肩枢纽关头脱位,气滞血瘀;西医诊断:左肱骨折近端迂腐性骨折畸形愈合并肩枢纽关头脱位;左肩枢纽关头强直;二型糖尿病”。
4、2020年05月13日(入院韶光)至2020年05月25日(出院韶光)的《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第一页《入院记录》的倒数第20行“否认手术、外伤史,否认输血史,…”和第二页“总用度:14167.89元;(3)照顾护士费:672.00元;手术费:3415.90元”。
但间隔七个月多于2020年9月3日周利君自己为“委托人”去湖南省公民医院法律鉴定中央鉴定,并作出湘省人医司鉴中央【2020】临鉴字第933号。是否可以这么认为:2020年05月10日09:17:05长沙市中医医院(市八医院)《影像检讨报告单》的影像学诊断:“左肱骨外科颈骨折,左肱骨头粉碎性左肱骨折。”不是周利君于2020年1月21日18时因用手扶栏杆时触电摔伤的;而是又一次新的受伤。6、2021年1月21日18时周利君表述为“原告在被告经营的位于长沙市天心区的乐尔乐特价批发超市入口处,因入口处栏杆安装不当导致栏杆泄电,原告用手扶栏杆时触电摔伤”。
2021年01月21日20:32:17的DR诊断报告单是“左肱骨头粉碎性骨折”。
关于周利君的丢失问题;后续治疗费该当以实际发生医疗引用为准。照顾护士费该当考虑照顾护士依赖程度(即“完备照顾护士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均需照顾护士者。赔偿照顾护士费的100%。“大部分照顾护士依赖”: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中上述五项有三项须要照顾护士者;赔偿照顾护士费的80%。“部分照顾护士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生活中上述五项有一项须要照顾护士者。赔偿照顾护士费的50%。)和周利君受伤部位及伤情情形可知为部分照顾护士依赖50%即可。残疾赔偿金为上一年度城镇居和颜悦色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屯子居和颜悦色均纯收入标准;即因周利君是于2020年01月21日18时26分受伤的,该当以2019年度湖南城镇居和颜悦色均可支配收入为39842元(湖南省屯子居和颜悦色均可支配收入15395元)为标准。精神丢失赔偿金;精神危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成分确定:(一)侵权人的差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办法等详细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形;(五)侵权人承担任务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均匀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去世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大家身权柄造成严重精神危害的,被侵权人有官僚求精神危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落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危害的,被侵权人有官僚求精神危害赔偿。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差错侵害他公民事权柄造成危害的,应该承担侵权任务。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差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差错的,应该承担侵权任务。”等;因周利君是有差错的事实存在;法院不应该支持该精神丢失赔偿金;关于“综合考虑双方的差错程度,本院酌情考虑由被告承担90%的任务,由原告承担10%的任务”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责任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危害,赔偿权利人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任务的,公民法院应予支持。
同时,被侵权人对危害的发生也有差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任务。
本案中,周利君是有差错的事实存在,在“位于长沙市天心区的乐尔乐特价批发超市入口处,因入口处栏杆安装不当导致栏杆泄电,原告用手扶栏杆时触电摔伤”。
故依据法律规定,周利君作为成年人,应具备自我戒备及保护意识,更应具有安全谨慎责任,对“用手扶栏杆”(实为感应门)可能会有的风险也应该具备干系的认知和避免能力,因此其主不雅观上存在过失落也是客不雅观上造成其自身人身危害后果的紧张缘故原由。
综合本案实际情形和见地,上诉人李再喷鼻香认为“李再喷鼻香自己是没有主不雅观上的过失落,也没有事实上的故意,也没有行为上的故意,是不应该承担法律任务的。
如果是在“位于长沙市天心区的乐尔乐特价批发超市入口处,因入口处栏杆安装不当导致栏杆泄电,原告用手扶栏杆时触电摔伤”事实存在是该当由该涉案产品的生产者和产品的发卖者临沂顺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产品的安装者长沙市宛圆信息技能有限公司和被上诉人周利君等三方承担该案的全部法律任务和经济任务的。”。
(五)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毛病造成他人危害的,生产者应该承担侵权任务”和“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毛病造成他人危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发卖者要求赔偿。产品毛病由生产者造成的,发卖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发卖者的差错使产品存在毛病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发卖者追偿”和“第一千二百零四条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差错使产品存在毛病,造成他人危害的,产品的生产者、发卖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和“第一千二百零五条因产品毛病危及他大家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官僚求生产者、发卖者承担停滞侵害、打消妨碍、肃清危险等侵权任务”。以是李再喷鼻香没有差错,不应该承担该案的法律任务和经济任务。
二、法院不雅观点
本案事件与危害后果均发生于2020年,应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前的法律法规。
本案的争议焦点包括如下方面:一是周利君因本案事件产生的丢失问题;二是周利君丢失的赔偿任务主体及任务比例问题;三是一审法院是否遗漏必要诉讼当事人。详细剖析如下:
周利君因本案事件产生的丢失问题。后续治疗费。后续治疗费应依据受害人伤情、医嘱、鉴定见地等予以确定。本案中,周利君出院医嘱载明“骨折愈合后取内固定、定期门诊复查”,鉴定见地载明“后续治疗费估量须要15000元,或以实际发生医疗用度为准”。
一审法院认定后续治疗费为15000元,处理并无不当。
照顾护士费。照顾护士费应依据照顾护士职员、照顾护士等级、照顾护士职员收入等情形确认。本案中,周利君伤后造成左肱骨近端骨折等,构成十级伤残,鉴定见地确定照顾护士期为90日。
一审法院结合当事人受伤致残情形,结合鉴定见地,酌情按照120元/天认定照顾护士费10800元,处理并无不当。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应结合受害人年事、伤残程度等成分综合认定。《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多少问题的阐明》第三十五条规定:本阐明所称“城镇居和颜悦色均可支配收入”、“屯子居和颜悦色均纯收入”、“城镇居和颜悦色均消费性支出”、“屯子居和颜悦色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均匀人为”,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操持单列市上一年度干系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闭幕时的上一统计年度。周利君因本案事件受伤构成十级伤残,一审法院辩论闭幕韶光为2021年3月22日,一审法院参照2020年度湖南省城镇居和颜悦色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打算残疾赔偿金,适用法律精确。
精神危害抚慰金。精神危害抚慰金应结合侵权行为场合、后果、侵权人主不雅观差错程度等成分予以认定。本案中,周利君因伤构成十级伤残,一审法院酌情认定精神危害抚慰金为5000元,处理妥当。周利君在2020年1月21日在案涉超市触电摔伤,后至长沙市第一医院门诊就诊。长沙市第一医院的出诊记录载明“…双上肢压痛明显…”,门诊病案单载明“…患者因电击伤入院…左侧肱骨骨折,右侧肱骨头骨皮欠规整…”,有相应DR诊断报告单、CT诊断报告单等予以佐证。2021年5月12日的长沙市中医医院(市八医院)出院记录载明:“…入院情形:因摔伤致左肩及左上臂疼痛,活动受限3个月入院…”,出院诊断证明书载明“…中医诊断:左肱骨近端迂腐性骨折畸形愈合合并肩枢纽关头脱位…”。
2021年5月13日在浏阳市骨伤科医院病历载明“…诊断左肱骨近端迂腐性粉碎性骨折…”。上述诊疗记录虽系不同医院形成,但首诊至末了履行手术治疗,医疗记录中关于患者受伤部位及伤情描述同等,相互佐证,可以认定为周利君伤情确系因2020年1月21日在案涉场所触电导致受伤所致。
上诉人李再喷鼻香认为周利君受伤可能系两次受伤,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周利君丢失的赔偿任务主体及任务比例问题。李再喷鼻香上述主见其不应承担法律任务。依据查明的事实,涉案乐尔乐特价批发超市由李再喷鼻香实际经营,案涉自动感应门系李再喷鼻香购买并由他人安装。涉案经营园地及自动感应门由李再喷鼻香管理、掌握,李再喷鼻香应对经营园地及经营举动步伐安全承包管障责任。
周利君作为消费者进入案涉乐尔乐超市,欲从入口处出去拿购物车,欲用手推开感应门时触电倒地受伤。
李再喷鼻香作为经营主体,购买、掌握、管理的自动感应门存在明显隐患,导致李再喷鼻香触电受伤,具有重大差错。
周利君作为消费者,欲从自动感应门入口出去并欲用手推感应门,对事件发生亦有差错。
一审法院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差错程度等成分,酌情确定李再喷鼻香承担90%的任务,周利君自大10%的任务,处理并无不当。
李再喷鼻香在本院二审中称其并非涉案乐尔乐超市的经营主体,不应承担任务。李再喷鼻香在一审中称案涉乐尔乐超市系从他人处接手经营,已实际经营几年。
本院二审中,李再喷鼻香称案涉超市系加盟超市,且系乐尔乐公司员工,但未供应劳动条约、人为流水、社保信息等证据。
李再喷鼻香在一审、二审庭审中的陈述相互抵牾,且并未供应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其系乐尔乐公司员工。李再喷鼻香主见其不应承担赔偿任务,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应承担赔偿任务。
一审法院是否遗漏必要诉讼当事人。上诉人李再喷鼻香主见一审法院遗漏必要诉讼当事人,遗漏案涉电动感应门的生产者临沂顺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安装者长沙市宛圆信息技能有限公司作为当事人。
本院认为,周利君作为受害人,具有诉讼选择权。周利君根据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选择起诉案涉设备及受伤场所的经营者李再喷鼻香主见权利,并无不当。
李再喷鼻香承担任务后,如认为案涉电动门产品质量或安装存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或条约约定的,可以另行向电动感应学临盆者、发卖者、安装者主见权利。
李再喷鼻香主见一审法院遗漏必要诉讼主体,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驳回上诉,坚持原判。
本讯断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