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大月上品还在营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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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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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为110115029527649,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丰顺街88号院1号楼2层101,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服务;

销售服装、鞋帽、箱包、日用品、化妆品、非医用口罩、纸制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电子用品、五金产品(不含电动自行车)、

文化用品、医疗器械Ⅱ类、消毒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出租商业用房;建筑机械设备租赁;

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建筑劳务分包;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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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大月上品商贸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包括销售服装、鞋帽、日用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体育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大月上品商贸有限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8人信息来源:2022年年报,结果仅供参考查看年报 销售服装、鞋帽、日用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体育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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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人为什么要缠足,真是一种摧残

摧残是结果,而不是目的。

缠足的起源和发展

缠足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缠足的风俗起源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直到清末才被大规模反对,从而取缔。

缠足不仅在宋朝的官僚贵族阶层流行,也受到了许多名人的追捧,包括苏轼、辛弃疾都有歌颂缠足的文章,比如“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淡黄弓样鞋儿小,腰肢只怕风吹倒”。

正因如此,缠足才开始在民间全方面的发展起来,甚至出现了专门的缠足鞋。这种审美不仅影响了汉人,还影响了女真族和蒙古人,女真人在同宋朝作战时就以获得缠足女子为乐,蒙古贵族也对此持欣赏的态度。

继元代妇女以后,缠足又在明朝继续发展。朱元璋还将张士诚旧部编为丐户,下令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

这说明缠足在明朝甚至成为了一种贵贱等级的标志,不是谁都有这种自由的。女子小脚要下,也要弓,还要裹成角黍状等讲究也盛行于明。

清朝的统治者曾经强烈反对过汉人缠足的风俗,但却是和男子剃发令一样,意在用满洲习俗化为汉人习俗,从而加强统治。

时代不同看待事物的观点也不同

我们现在看缠足当然会觉得这种事情不可思议,对女人身体和心理的摧残难以想象,但是这并不代表当时被缠足的女人也这样想,因为社会环境的同质化是非常可怕的,大多数人都只会被动接受,而不是主动思考。

比如说古代的一夫多妻制就是我们现代所不能接受而当时却习以为常的。任何现在看起来不合理的东西既然在当时被创造并广泛传播了,就说明它在特点的社会环境里就是合理的。

大众审美这种东西尤其经不起考验,当年有多少人发自内心的觉得杀马特发型特别帅气有型?不久以前又有多少人真的是觉得欧式大双眼皮好看?难道就真有那么多清新脱俗的人从一开始就反感尖下巴?

在古代社会,当一件事情成为一种“文化”,就会有人无所不用其极地去推崇,“小脚”文化就是一步步变成了对于“三寸金莲”地变态追求。

一、缠足的历史

关于是什么时候开始了缠足这样的历史已经不可考了,大约认为是从宋朝开始的。始于宋朝,发展于明朝,兴盛于清朝。

宋朝有不少的文人还写诗赞美女人的小脚,当然,都是男性的文人。

苏轼《菩萨蛮(咏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 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辛弃疾《菩萨蛮》:“淡黄弓样鞋儿小,腰肢只怕风吹倒,蓦地管弦催。一团红雪飞。”

也有说,是从后唐李煜时候开始的,因为李煜喜欢小脚的女人跳舞,觉得轻盈,然后这样就影响到了一些民间的艺人,慢慢的,将这样的喜好给传播了出去。

到了后来,大家就对缠足不断地加码,形成了“三寸金莲”这样变态到极致的现象。

二、其它类似的“文化”

我们可以看看一些类似的文化来思考一些古代人对于缠足文化的推崇。

在古代社会非常推崇“孝”文化,这本来没什么不好,孝敬父母天经地义,到现在我们也这么学习着,但往往有人会将其推到某种极致以获得一些自己声望资本。

汉朝的时候,估计有人根据春秋时候介子推割股肉给晋文公的故事,衍生出了自己的故事,割股肉给母亲吃,说是能治病。后来的人看到了这样的故事,又觉得这真是“纯孝”啊,自己也要学。

特别是一些要给自己增加一些地方上的资本的读书人,往往会去做这样的事情。

那个年代,要出头不容易,但在“孝”的名义下做出这样令人咋舌的事情往往还能收到奇效。

到后来,甚至发展为割肝、挖眼之类的,更加离奇,更加严重。此外,还有什么“卧冰求鲤”之类的。也是一样的,大家把这个当做一个文化来推崇,就有人将其发扬到极致。

三、对小脚的推崇

古代女人缠足,往往要从小的时候开始,小女孩开始用布条将脚捆住,甚至生生将脚趾头折断,折叠到脚心当中。

然后,一辈子便要用布条将脚如此束缚住,不能洗脚,也不能打开这个裹脚布。

所以以前有句歇后语说“老太婆的裹脚布——又臭又长”,说起来好笑,但细想却带着心酸。

估计对小脚的推崇有几个原因:

1、男性变态的审美

估计跟古代男性对女性纤细、瘦弱、飘逸这样的变态审美有关系。

估计一开始没有这么严重,可能只是有跳舞的女子体态轻盈,脚也纤细。但随着时代的变化,人们会对这个审美进行层层加码,就像割股救母一样,慢慢发展成挖眼救母。

2、男性不知女性的苦

裹脚女人,据说除了结婚之前会洗一次脚之外,其余时间是不洗脚的。

也就是说,她的丈夫可能从来都不知道她的脚到底长什么样子。看不到那个丑陋的模样,就想象不出那有多么疼痛,反而会在绣花鞋的衬托下,只看到小脚的纤细之美。

在男性集体的文化权力压迫之下,缠足就变成了一种文化上值得赞美的事情。就像大家赞美“孝”行一样,不管那个“孝”行多么得惊世骇俗。